杨戌标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宁波建设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城市的建议》(第208号提案)收悉。您在建议中阐述了宁波对我省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作用,提出了支持宁波建设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城市以及宁波舟山港建设长三角“双核心”港口的建议,对我省服务融入全国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委正在牵头制定《关于全力打好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五个支点、五个枢纽”目标定位,包括国内市场、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富民增收、金融服务等五大支点和“一带一路”开放、国际商业变革、大宗商品储运交易、现代流通、全球数字变革等五大枢纽。宁波作为我国重要的沿海开放城市,贸易网络链接内外、开放平台支撑有力、先进制造基础雄厚、国际大港辐射全球,是全省实现“五个支点、五个枢纽”发展目标的重要支撑。经与省交通运输厅会商研究,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国家层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总体考虑。去年以来,我委积极做好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汇报,据了解,目前国家《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正在中央深改委委员传签,后续还将提交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国家指导意见阐述了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明确了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总体要求,提出了构建新发展格局7方面的重点任务,包括:加快科自立自强、畅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提升安全发展能力。根据国家总体部署,暂无布局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城市的考虑和安排。我委将积极抓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机遇,推动国家层面出台《支持浙江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争取将宁波的政策诉求和改革事项纳入到支持意见中。
二是全力积极支持宁波构建新发展格局。我委在制定《关于全力打好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的指导意见》过程中,充分考虑宁波实际,积极将宁波重点工作纳入到我省指导意见中,共体现“宁波元素”10处,并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一是支持宁波加快现代产业培育。我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宁波国家高新区力争进入全国前十强,加快建设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我们将支持宁波加快建设“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壮大医疗健康、工业互联网、“5G+”、智能物流等领域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先进前沿材料、空天信息、氢能等未来产业。二是支持宁波加速消费扩容提质。我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宁波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我们将积极支持宁波加快国家级省级高品质步行街和特色商圈建设,大力发展线上零售、餐饮、问诊、教育等数字生活新服务,促进养老、托育、家政文旅、体育等领域消费。三是支持宁波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我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高水平推进宁波“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统筹推进舟山、宁波、杭州、金义四片区联动发展、创新发展。我们将积极支持宁波加快建设“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和国际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打造中意宁波生态园等国际产业合作区。推动打造浙江自贸试验区2.0版,加快杭州、宁波、嘉兴浙江自贸区联动创新区建设,合力打造开放层次最高的全国最佳自贸区。
三是持续推进宁波重大平台载体和重要通道建设。一是是支持宁波建设大宗商品战略中转基地。目前,省级层面正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加大油气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压力测试,赋予已取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企业进口配额,试点实施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弹性配额管理制度。我们将进一步支持宁波发挥石化产业发展优势,支持宁波依托镇海炼化一体化项目,做大原有进口贸易;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浙江开展洞库建设试点,推动宁波打造大宗商品战略中转基地。二是支持东西陆海新通道建设。为支撑我省沿海港口发展,“十二五”以来,我省就已积极加快港口后方通道建设。金甬铁路作为宁波舟山港的后方通道,目前已开工建设,计划2023年底可建成通车。该项目建成后,即可实现与国家干线网的高效贯通,强化宁波舟山港与我国中西部内部腹地的联系。同时,为降低铁路运输成本,增加海铁联运综合运价竞争力,我省已将金甬铁路为基础打造铁路双层高集装箱运输试验线,推进铁路集装箱的高效运输,我委也将进一步完善港口集疏运系统,加快梅山港铁路支线、北仑支线复线等项目建设,为宁波舟山港一流港口建设做好服务和支撑。
四是全力支持宁波舟山港建设长三角“双核心”港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宁波舟山港建设世界一流强港的新使命,大力支持宁波舟山港建设长三角“双核心”港口,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推动宁波舟山港快速发展。制定出台《高水平建设世界一流强港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加强宁波舟山港向世界一流强港建设顶层设计,加快将宁波舟山港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强港。二是持续推动宁波舟山港快速发展。坚持内联外拓服务新发展格局,与世界最大矿商—巴西淡水河谷强强联合;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推进迪拜、印尼等海外重要项目布局;积极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拓展长江流域和中西部市场。三是推动自贸区航运支持政策有效落地。自去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区方案后,我省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目前宁波远洋已有6艘国际船舶经交通运输部许可,实质性开展以宁波舟山港为中转港的沿海捎带业务。接下来我委将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继续指导宁波舟山港扩大沿海捎带业务。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及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钟瑞芳;电话:15258739296、0571-81050566。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