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浙江省民营经济指数编制
二、预算金额(万元):18.5万元
三、项目概况:开展民营经济指数研究,迭代完善指标体系,并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指数应用性,加强指标数据分析,探索分析模板,在规定期限内在治理端平台开发上线,定期、自动地为各地提供分析报告。
四、服务质量及要求:以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监测的实用性为导向,开展民营经济指数编制、指标体系迭代完善、指标数据分析以及定制化模板开发等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其中,指数编制要严谨、科学和系统,相关结果要进行定时发布;定制化模板要立足指标数据,形成分析报告,能定期为各地提供参考。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胜定:0571-87052920;经博源:0571-87058022。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项目申报书(意向书)、报价单、资质证明、经验材料证明等。
七、评选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法,经委内评审确定后发布结果公告。综合评分总分100分,详见具体评分细则。
八、其它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天,供应商对该项目内容、评审方式、相关需求等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异议。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2510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行政中心1号楼
评分细则
计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投标价格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基准价=所有有效非异常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有效报价评分标准 | 所有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作比较,与评标基准价一致不扣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不足1%的部分按照比例换算,扣完为止。计算过程保留2位小数。 | |
异常投标报价判定及处理方式 | 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价的80%作为异常价格判定下限、120%作为异常价格判定上限,高于(不含)上限的为异常高价,低于(不含)下限的为异常低价。异常报价的评分与其他有效报价的计算方式一致。 | |
报告方案评分 | 报告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技术、时效、质量指标,成果推广性等: | |
团队人员能力 | 项目队伍的情况及业务水平: | |
类似项目业绩与资质水平 | 提供近三年以来完成过本项目类似业绩,根据项目数量、难易度以及完成情况相应打分,满分不超过20分。合同业绩以项目已履约完成为准,未完成项目不计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不能体现同类业绩的本项不得分。供应商有指数类软著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