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公正、高效的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 凯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
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 业 部部长王旭东
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
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