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改革新模式海宁市全面推行“拿地即开工”改革

发布日期:2020-06-11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海宁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创新“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成功实现投资项目拿地即可开工,企业从签约到开工建设审批时间从原来的30天压缩至1天。5月31日,明士达环保柔性材料及产品生产线三期项目顺利开工,成为海宁市第一个实现“拿地即开工”模式的工业项目。

一、创新改革,启动“拿地即开工”

为进一步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海宁市主动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相继出台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等一系列审批改革制度,成功实现投资项目拿地即可开工,开启了项目审批全新征程。一是推行承诺制改革。为着力打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和企业获得感强的营商环境“海宁样板”,2019年5月,海宁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盐官古城保护及旅游开发项目成为海宁市首个承诺制改革项目,为启动“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丰富了实践经验。二是整合审批事项。为彻底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反映集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2019年8月,海宁市出台了《海宁市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40个工作日”实施方案(试行)》,取消整合审批事项14项,减少申请资料80件,纸质材料实现100%精减,减少环节12个,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时间减少30天,为启动“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打下扎实基础。三是启动“拿地即开工”。按照守住“六保”底线,稳住经济基本盘的要求,海宁市积极抢抓“窗口期”契机,率先出台了《海宁市企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通过超前介入、数据代跑、全程代办、容缺受理、“多证合一”等措施,推行“标准地+区域评估+承诺制”改革,实行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实现项目在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后,当日完成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全部审批事项,再次创新审批制度改革。

二、私人定制,实施“拿地即开工”

海宁市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意向的建设单位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通过“三个一”管理机制,在暂不具备法定审批条件的情况下,开展实质性审查,初步实现在一个工作日内将预审批意见转化为正式审批文件核发给建设单位,实现项目建设“加速度”。一是申领一张“申请书”。有意向的建设单位根据自身的生产技术水平,选择符合产业宗地,只需自愿填报一张“拿地即开工”审批申请书,按照“标准地”要求,如实填写项目准入标准的相关信息,并对项目填报情况进行承诺,即可交由全程代办员向市政务数据办申请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二是发放一份“通知单”。市政务数据办收到代办员提交企业填报的“拿地即开工”审批申请书后,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资格预审,针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填报的项目准入信息进行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建设单位,当日出具同意预审批的“拿地即开工”通知单,作为各部门开展预审批的重要依据。三是限期一个“工作日”。各部门根据“拿地即开工”通知单,按照各自职责,对企业提供的材料并联开展预审查,并出具预审批意见,待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合同协议后,一个工作日内将预审批意见通过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转化为正式批文,并核发施工许可前的相关证照。

三、“三员”联动,保障“拿地即开工”

为保障“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落地生根,海宁市以“三服务”活动为契机,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链条补短板,树立“线上”申报、“线下”指导服务的理念,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实行“数据代跑”机制,创新驻企干部政策引导、代办服务贯穿全程、“专业团队”靶向服务等服务机制,零距离为企业排忧解难,成功实现了“一个平台”“一个政府”整体对外提供服务,保障企业“拿地即开工”。一是“指导员”专业服务。选派资深的领导干部入驻企业,为企业宣讲“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文件精神,指导企业列出“拿地即开工”工作计划。同时按照“拿地即开工”审批流程,指导企业提前做好项目设计方案、可研等工作,为企业开工建设争取更多宝贵时间。二是“代办员”全程服务。属地代办员按照各部门要求,全过程指导建设单位编制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报告,并在项目预审批过程中“全程”代跑,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个性化高质量服务,全面实现“拿地即开工”“最多跑一人”。三是“服务员”靶向服务。市级各部门在优化审批机制和流程基础上,突出项目前期准入的集成与并联审批服务,将需要依法履行的审查、公示、评审、听证等工作与“标准地”出让同步完成。同时市发改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组成“服务团队”,筛选需办理的审批事项,对需审批的事项进行上门指导,“手把手”帮助企业完成各项材料的编制,初步达到预审批状态,同时对项目建设过程实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逐步构建起部门联动、联合监管新机制,为企业全生命周期做好全程服务。(海宁市发改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