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推进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0-12-23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 浏览次数:

2020年5月以来,我省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9部门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返乡入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多措并举促进返乡入乡创业。深入实施科技进乡村行动、资金进乡村行动、青年回农村行动、乡贤回农村“两进两回”行动。一是在金融服务上,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农业设施、农业机具抵押贷款等试点范围;加大政银企合作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双创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加快协同推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二是在用地管理上,指导各地科学规划农村产业布局,合理调整新增与存量用地供给结构和方向,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创业创新。三是在税费减免上,开展“五减”(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行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四是在智力支撑上,落实农技人员离岗创业的工资社保、职称评聘、增值服务、成果转化等优惠政策。

二、双创升级助力返乡入乡创业。一是顺利举办2020年全国双创活动周浙江分会场活动。2020年新增省级双创示范基地24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5家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二是出台《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美丽乡村夜经济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重点发展现代种植业、现代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十类乡村产业,推进乡村特色产业与餐饮服务、商贸流通、文化创意、节庆会展等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宽农村双创空间。三是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为依托,加快建成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基地。据初步统计,全省已建立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数量301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6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42家,国家级星创天地59家、省级星创天地107家,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广泛吸引各类生产经营管理人才返乡下乡。

三、推动各类城市人才返乡入乡创业。一是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试行)》,鼓励农业科研人员赴省内乡村创新创业。二是支持返乡创业就业。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村创新创业园和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与当地创业者同等享受就业创业等扶持政策,对农民工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三是开展大学生“三支一扶”工作,每年选派10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山区、海岛、边远地区服务,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四是拓展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加强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保持相对均衡,农村地区学校不低于城区同类学校。

四、强化培训提升返乡入乡创业能力。一是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在培训期间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深入组织实施乡村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三年行动,2020年开展创业组织者培训4500人。二是持续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统筹制定农民培训计划、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农艺师学院招生计划、茶业学院招生计划,指导开展直播带货、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培训。三是优化农村双创人才培育体系。省级层面建立由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省农广校等8所学校组成的农民大学,市级层面成立农民学院,县级层面在职业中专、电大设立农民学校,形成三级培育体系。

五、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宣传推广。一是开展全国农村双创典型县、优秀带头人申报推荐工作,2020年新增全国农村双创优秀带头人4人。二是多渠道宣传农村双创事迹,设立省农博会农创客专区、开通农创客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农村创业创新典型与政策。三是开展桐庐、龙泉、莲都、遂昌、松阳、云和、庆元等7县(市、区)全国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总结工作,以及挖掘典型案例并开展宣传。四是组织全省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参加全国双创活动周的“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主题论坛学习,特别是7个试点县(市、区)报请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经营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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