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方案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日期:2020-12-21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目前,企业开办基本实现“5210”目标,即材料5份以内、环节2个、时间1个工作日、零成本。在全国率先建设和应用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全省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实现“最多80天”。首创“企业复工电力指数”、“转供电电费码”等电力大数据产品,精准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相关做法在全国广泛效仿推广,获得习近平总书记点赞称“好”。在全国首创司法处置不动产联合调查和涉税费调查机制,实现不动产“一网通办”、“无纸化”,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在全国率先建立小微金融服务“授权清单”、“授信清单”和“尽职免责清单”三张清单,全省小微信用贷款从申请、调查到授信放款平均仅需5.4天,较上年缩短1天。在全国首创跨关区国际中转业务,推动“单一窗口”平台整合,实施进口“船边直提”、出口“抵港直装”作业模式,宁波港集装箱合规成本进口1588元、出口1306元,均为全国最低。上线“委托鉴定评估管理模块”和全省案款系统2.0,探索无纸化立案、在线庭审、电子质证和无纸化办理,开展首批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形成镇海、江北和衢州裁判自动履行3种模式,全省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结案平均用时同比缩短6.92天。持续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开发主税附加税费一表集成申报功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次数从2次合并为1次。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迭代升级,全省(不含浙江自贸试验区)告知承诺总事项达100项,浙江自贸试验区告知承诺总事项达109项,成为全国首个告知承诺事项破百项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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