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国资委(办、局)、金融办、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06号),省产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组织启动了全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一批产教融合联盟、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一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名单编制工作。经自愿申报、地方初审、专家评审和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评审工作组联审,确定浙江省2019—2020年度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名单。
省产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五个一批”建设评估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切实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持续深化产教融合。
附件:1.2019—2020年度省产教融合联盟组建名单(13个)
2.2019—2020年度省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创建名单(20个)
3.2019—2020年度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名单(106家)
5.2019—2020年度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名单(240个)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总工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