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031/2020-36297 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0-07-17
文件编号:浙发改建〔2020〕248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温16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0-20 15:31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发改建〔2020〕248号

吕心为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海西物流园区项目进度缓慢亟需加快推进的建议》(温166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研究并商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海西物流园是我省推动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首次明确将“物流”定性为基础设施,并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电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并列,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调了物流的基础性地位和准公益属性。我省高度重视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工作,2019年连续出台《浙江省大湾区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浙江省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浙江省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全面部署了我省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和降本增效试点工作,今年又制定印发了《浙江省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度工作安排》,加快推动工作责任落实落细。我省积极支持温州依托国家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不断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积极支持创建温州国家临空示范区,有序推进温州港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着力推动温州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强货运场站、多式联运设施改造提升,建成长三角南翼和海西经济区北翼综合物流枢纽。

海西物流园作为我委2018年省第二批重大产业实施类项目和省6个现代物流重大投资项目之一,将规划建设成为浙南闽东北的确重要的物流网络节点,对改善物流发展环境、提高物流运行效率、提升物流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符合我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我们将全力支持加快苍南海西物流园建设。当前,我委正在牵头推进全省开发区(园区)改革提升工作,研究编制《进一步加大改革提升力度打造高能级发展平台的指导意见》。下一步,将加大改革提升力度打造高能级发展平台,按照“培育一批、创建一批、认定一批”的创建制程序,推动有限的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集中、高端要素向高端平台集聚,支撑建设一批世界级产业集群。

二、关于加快建设海西物流园的相关意见

您提出的《关于海西物流园区项目进度缓慢亟需加快推进的建议》(温166号),精确分析了当前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要求,对加快推进项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建设性。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是强化重大项目属地政府协调推进机制。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加大政策处理等工作力度,进一步压实苍南县及灵溪镇属地责任,制定项目推进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倒排项目建设时间节点,逐步解决用地指标问题,其中二期用地指标问题将通过外省购买用地指标予以解决。同时,加强省重大产业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地方政府协助项目业主加快开工建设。

二是支持苍南县积极争取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按照对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用地计划指标的保障机制,支持苍南县将海西物流园符合条件的项目向我委申报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省自然资源厅将对入库项目给予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同时,协助苍南县全力做好全省对包括苍南县在内的26个加快发展县的考核工作,积极争取每年奖励考核优秀县的3000亩用地计划指标。

三是指导苍南县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我省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相挂钩,按照存量与增量一定比例核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苍南县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力度,获得更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照海西物流园区建设项目轻重缓急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四是加大海西物流园资金支持力度。根据《浙江省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强化省级专项资金扶持,联合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支持方式,积极推动物流园区设施智慧化改造,大力支持海西物流园建设。

最后,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关注,希望能继续得到你们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洪旭辉;联系电话:0571-87052583。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7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温州市政府、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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