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031/2020-36168 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0-06-30
文件编号:浙发改提〔2020〕201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7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0-15 15:37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发改提〔2020〕201号

曹羽、裴秋菊、徐美珍、林俊、徐友根、陈贤田、何晓霞、周书忠、龚乐瑛、崔凤军、张英、陈灵霞、王焱磊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44号《关于加快推进甬台温高铁项目的建议》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甬台温高铁是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中沿海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对支撑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提高高铁网整体能力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10月,李克强总理考察浙江时明确表示支持甬台温高铁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拜访国铁集团,商请支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目前,该项目已被列为国家“十四五”提前实施重大项目,并已列入国家《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

我委于2018年底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甬台温高铁筹建工作协调小组,全面开展项目前期及各项专题研究。目前,已完成项目预可研报告编制,并对线站位方案进行了初步研究和沿线意见征求,同时开展了土地综合开发机会研究、投融资专题研究以及相邻路网关系论证和建设必要性论证分析。今年6月,我委已正式委托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开展运量预测专题研究,并计划于7月赴项目沿线地市开展经济运量调查(具体行程视北京疫情防控情况定)。同时,我委已将该项目列为我省今年重点推进铁路前期项目之一,并将本着“能开展的尽量开展”原则,提前安排好各项工作任务,全力争取国铁集团支持,力争“十四五”初全面开工建设、在“十四五”末建成投运。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省铁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人:周海波;联系方式:0571-87055054。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台州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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