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031/2019-30816 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9-09-26
文件编号:​浙发改提〔2019〕171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9-26 11:11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发改提〔2019〕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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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经济委: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几点建议》(第94号提案)收悉。提案紧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新形势,结合浙江特色优势和一体化基础,提出了我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建议,对我们贯彻实施好国家战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经商省委改革办、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把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为2019年三件大事之一,明确提出全省域、全方位推动长三角一体化。6月21日,我省高规格召开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会;率先出台《浙江省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全面部署推动贯彻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各项工作。

一、着力推动“四大建设”等省级决策有机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

我省坚持把“四大建设”等省级决策部署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推进,明确提出“九高九共同”的重点任务,其中就融合了“四大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是高水平建设大湾区,共同构建长三角协同创新产业体系。主要是:协同创建之江实验、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共同建设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探索在上海等地共建“创新飞地”;共建长三角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率先打造杭州钱塘新区等标志性创新大平台;打造长三角文化产业发展高地和长三角现代服务业新引擎;共建中新嘉善、漕河泾海宁等一批跨省产业合作平台。

二是高品质建设大花园,共同加强长三角生态环境联保共治。主要是:全力保护重要生态空间和生态系统,支持湖州、衢州、丽水等地开展全面践行“两山”理念创建活动;共同打造宁杭生态经济带、长江口杭州湾等省际生态廊道屏障及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大运河文化带;联动实施长三角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加强新安江—千岛湖、太湖等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协同创新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制度,共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探索建立太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三是高标准建设大通道,共同构筑长三角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网络。主要是: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加快建设集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于一体的现代轨道交通体系;构筑长三角便捷通达公路网络,加快完善高速公路网,强化跨区域通道对接和能力提升;加快长三角机场群建设,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民航协同发展,加快推进萧山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加强区域重大能源基础设施、水利工程等建设。

四是高能级建设大都市区,共同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金南翼。主要是主动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共同编制实施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支持宁波、湖州、绍兴、舟山等地积极承接上海功能疏解;推动大都市区一体化发展,建设杭绍、杭嘉、甬绍、甬舟、嘉湖五个区域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积极发挥浙江特色优势,努力为长三角一体化贡献更多浙江力量

浙江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数字经济、民营经济、青山绿水、体制机制等多方面优势。我们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苏浙皖各扬所长”的指示要求,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拉长板、补短板,进一步深化合作与交流。

一是发挥数字经济领先优势,共同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高地。2018年,我省按照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示范省建设方案和《浙江省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两个政策文件,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产业,2018年浙江省数字经济总量达2.33万亿元,较上年增长19.26%,占GDP的比重达41.5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74个百分点,总量和增速均居全国第4位。2019年,我们将以国家数字经济示范省建设为统领,继续做大做强集成电路、高端软件、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产业;积极推进“5个100”建设,即设立100亿数字经济产业基金,打造100个“无人车间”“无人工厂”,扶持100个数字骨干企业,推进100个数字化重大项目,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5%。

同时,我们将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为契机,以打造长三角全球数字经济创新高地为目标,积极推进数字长三角建设。主要是:加快推进长三角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5G先行先用和量子保密通信干线网建设合作,共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和共建共享平台建设;合力建设长三角工业互联网,聚焦汽车、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联合建设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平台群,深入实施“企业上云”行动;共同打造长三角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支持杭州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推动乌镇创建互联网创新发展综合试验区;加强重点领域智慧应用跨区域合作,推动长三角区域城市大脑集群建设。

二是发挥民营经济发达优势,促进长三角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浙江是中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也是民营经济大省。长三角一体化为浙江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和优质资源。我们将共同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推进“雄鹰计划”“凤凰行动”、隐形冠军培育等各类主体升级行动计划,支持创新型民营企业登陆科创板;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科创平台建设,支持温台地区开展民营经济跨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加大对民营企业在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下步,还将联合召开长三角企业家座谈会,共同组建长三角企业家联盟,进一步搭建长三角企业合作和政企对话平台。

三、聚焦高质量和一体化两个关键词,积极推动重点领域一体化工作的率先突破

一是以杭绍甬智慧高速为重点,加快智能化交通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省域高速公路数字化、智慧化水平,高起点规划建设环杭州湾智慧交通系统,重点推进杭绍甬智慧高速和长三角智慧高速公路测试中心(嘉兴)建设,推动实施沪杭甬高速和杭州湾大桥及接线智慧化改造,开展杭州绕城西复线部省联动试点,加快形成智能化道路交通环境,大幅提高路网运行效率和安全水平,引领和带动长三角智慧高速公路网建设。

二是以洋山合作开发为重点,推进区域港航协同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支持推进长三角地区港口一体化发展,并加强与沪苏皖对接,探索港口发展合作新模式,提升港口群整体能级,加快发展现代航运业,提高长三角港口群整体优势,共同打造全球领先的世界级港口群。今年2月19日,在两省(市)主要领导见证下,浙江省海港集团和上港集团正式签署小洋山综合开发合作协议,按照合股方式共同出资成立新的项目公司(盛东公司),负责小洋山北项目的建设,标志着浙沪小洋山北侧合作开发迈向新的阶段,两省(市)还将联合开展洋山区域合作开发方案研究,力争11月份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为浙沪双方全面、持续推进洋山区域开发合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以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为重点,协同建设长三角重大创新平台。2018年10月,长三角三省一市科技部门签署《长三角地区加快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区域科技创新高地进入全力推进阶段。下步我们将全面对接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加强与长三角高端科研创新平台的全面合作,共同研究制定长三角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共同申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合力争取国家重大科研任务落户,共同承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之江实验室等创建国家实验室,探索建立长三角跨区域联合实验室。进一步推动三省一市科技成果、专家库、动植物资源等基础性科技资源的共建共享,探索建立相互开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大型仪器设备、科学装置、技术标准监测机构的有效机制。

四、积极创新长三角一体化体制机制,激发区域一体化强劲活力

一是建立统一标准的制度体系。重点是:共同建立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工作组织,完善区域协同标准统一研究、立项、发布、实施等机制,规范区域协同标准立项、制订、发布、实施和监督等工作。推动形成区域内重点标准目录、具体标准制定和标准实施三协同,逐步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区域协同标准体系。围绕公共服务、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物流等领域,共同开展区域协同标准试点。

二是推进长三角要素市场一体化。重点是:加强长三角人力资源协作,建立统一的人才一体化评价和互认体系;探索建立长三角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要素市场,探索开展重点项目跨省交易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试点;强化省股权交易中心、宁波股权交易中心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合作,支持上交所在浙江设立服务基地。共同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探索联合共建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共同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三是构建统一协调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重点是: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精简审批要素、推进审批权层级配置合理化。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政府核心业务“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全覆盖。共同参与推动长三角“一网通办”建设,完善网上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电子文书归档、手机版电子营业执照发放等功能,设立线下“一网通办”服务专窗,实现长三角政务服务线下异地办理和全流程线上办理。

五、积极谋划创新一体化载体平台,夯实一体化重要支撑

一是加快谋划一批标志性工程。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制定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标志性工程实施方案,拟在科创产业、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数字经济、对外开放、公共服务、市场一体化、民营经济等领域,谋划打造一批一体化标志性工程,推进实施一批一体化重点项目,并落实相关具体措施和支持政策。

二是共同研究规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目前我们正在沪苏浙交界区域规划建设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是创新规划、土地、要素流动、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一体化体制机制。目前一体化示范区总体方案已编制完成,并由沪苏浙共同上报国家长三角办公室。

感谢你们对我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美君;联系电话:0571-87052692。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6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委改革办、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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