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031/2019-30813 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9-07-23
文件编号:浙发改提〔2019〕167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7-23 11:17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发改提〔2019〕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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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组,柴永强、徐燕峰、罗坤、胡新根、徐爱俊、汤家友、谢永和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大通道建设的几点建议》(第111号提案)收悉。我委认真研究并会商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杭州海关,现答复如下:

大通道作为“两个高水平”建设和“四大”建设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是新时代浙江发展的战略支撑。你们在深入调研思考基础上,所提出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切题准、建议实、质量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建设性,对我们下一步深入开展大通道建设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一、大通道建设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自2018年5月21日《浙江省大通道建设行动计划》印发以来,特别是6月27日全省大通道建设动员部署会后,按照袁省长体系化推进的要求,我委认真牵头抓总、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各责任部门齐心协力,积极推进计划落实,大通道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主要工作进展

1. 工作推进体系全面建立。按照完工建成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前期谋划一批“三个一批”的要求,印发大通道建设五年(2018-2022年)70个重点项目清单和年度重点推进项目清单,总投资超过1万亿元,五年计划完成投资7400亿元。梳理重中之中项目,筛选形成沪嘉甬铁路、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铁路杭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等大通道建设十大标志性项目,并逐个项目制定推进计划。每年制定印发大通道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制定关键性量化指标分解到各地市。全省大通道建设2018年全年、2019年上半年分别完成投资726亿元、345亿元,推动综合交通2018年、2019年上半年分别完成投资超2700亿元、1400亿元。

2.“三四四”工程全面实施。

(1)“三大通道”标志性项目加快推进。开放通道标志性项目甬舟铁路开展可研前置专项编制,金甬铁路、杭金衢高速拓宽二期初步设计获批,义甬舟交通主轴进入全线开工“倒计时”。湾区通道标志性项目沪嘉甬铁路完成预可研审查,开展可研编制;杭温铁路一期控制性工程已开工、二期可研审查,计划年底全线开工;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确定总体建设方案,杭绍段完成PPP方案编制、宁波段一期加快建设;沿海高速公路于今年1月正式通车,“一环一带”沿湾沿海综合运输网络初见雏形。美丽通道标志性项目杭衢铁路建衢段完成PPP+EPC工程招标,即将全线开工;衢丽铁路可研报告已经审查,年底前控制性工程开工,龙丽温高速公路文成至景宁段动工开建,大花园骨干交通网络建设全面铺开。2018年新增高速铁路186公里,建成高速公路292公里。

(2)四大枢纽加快谋划提升。推进杭州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铁路杭州西站初设获批,力争9月开工;杭州萧山机场三期主体工程开工,铁路萧山机场站枢纽及连接线、萧山机场轨道快线正在报批可研前置专题。推进宁波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宁波铁路枢纽总图获批,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即将试运营。推进温州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温州铁路枢纽总图通过铁总审查,市域铁路S2线加快建设、S3线开展可研编制,城市轨道M线通过省级规划审查。推进金义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金华铁路枢纽提升改造工程完成可研编制,谋划金义国际运输机场。2018年新增市域铁路53.5公里,推进建设轨道交通514.5公里。

(3)四港融合工程加快推进实施。《加快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四港”联动发展工作推进方案》正式印发,综合交通智慧云平台已完成首期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多式联运加快发展,全国首艘2万吨级江海直达船首航至安徽马鞍山港,新开辟宁波舟山港至张家港航线。截至目前,宁波舟山港拥有621个泊位,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75个,10万吨级以上泊位20个。

3. 重点难点领域逐步破题。积极开展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研究,推进杭衢铁路建衢段土地综合开发试点工作。印发实施打破综合交通瓶颈专项行动方案,五年(2018-2022年)重点推进96项2500公里断头路、梗阻路、盲肠路。开展沪杭甬高速公路等智能化提升改造,加快浙西南景区化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完成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方案研究,加快谋划建设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助推通用航空业发展。杭温铁路委托代建、共同招标取得突破,签署了代建和运营协议。

(二)下阶段工作打算

我委将全面深化大通道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我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抓好计划落实。围绕大通道建设年度四大工程任务,重点聚焦轨道上的长三角、“1小时交通圈”补短板、“十三五”未开工重点项目、“十四五”提前启动项目等关键领域,着力推动年度项目进度、关键性指标、投资数额等任务完成。继续发挥交通领域重大问题统筹协调职能,推进三大通道、四大枢纽标志性项目,服务保障铁路杭州西站、沪嘉城际、小洋山北侧支线码头、杭绍甬智慧高速等关键性项目。运行大通道建设项目“云上管理”系统,实现项目管理全过程的信息化、网络化和可视化。

2. 抓好战略谋划。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铁路总公司编制《长三角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新时代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35年)》《“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争取更多大通道项目取得规划依据。发布《浙江省长三角交通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浙江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19-2030年》,开展浙江省旅游轨道交通规划研究,指导开展杭州市钱塘新区综合交通规划研究、金义都市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方案研究、温州都市区综合交通建设研究等。

3. 抓好铁路建设。围绕铁路八大前期项目,加快长三角高速铁路三角形回路、四大铁路枢纽等铁路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推进杭温一期、金甬、沪苏湖、杭衢等铁路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力争湖杭、杭温二期、衢丽、金建等铁路控制性工程开工建设,加快通苏嘉甬、甬舟、沪乍杭、甬台温福高铁、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及接线工程等铁路项目前期工作。

4. 抓好创新试点。深入开展杭衢铁路土地综合开发试点,开展土地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土地指标争取、省级净收益上缴方式确定、框架协议签订等具体工作。印发《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促进我省通航业发展实施意见》,开辟1-2条通航低空目视航线。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路水运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重点优化重大项目交叉节点工程先行流程。成立浙江铁路控股公司,签订与中航材集团战略框架协议,研究与厦门航空公司合作成立浙江本土航空公司。研究提出省综合交通投融资改革举措。

二、具体建议答复

1. 关于体制机制建设。形成省推进“四大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牵头抓总,省综合交通发展与改革领导小组、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省民航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义甬舟开放大通道联席会议具体协调重大问题、重大项目的推进机制。实施《推进大通道建设督查激励措施配套办法(试行)》,并将大通道建设纳入对省政府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推进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政策复制,形成59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全国首创23项、国务院复制推广6项。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覆盖,推进宁波、绍兴、义乌等地开放平台功能优化升级,新昌工业园区获批省级经济开发区。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大众贸易便利化,2018年实现市场采购贸易出口2054亿元,占全省出口比重达9.7%。

2. 关于重大平台建设。梳理形成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十大标志性工程,包括义甬舟陆海联动工程、义甬舟大通道西延工程、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义甬舟高质量外资集聚区、义甬舟一体化发展协同区、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义甬舟中外文化交流合作区、义甬舟“世界超市”、义甬舟绿色生态带。以义甬舟大通道标志性项目为牵引,聚焦重量级未来产业,注重产业平台整合提升,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报创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6月8日,成功举办浙江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大会,发布3个重大合作倡议、28个重大合作平台、16个重大合作项目、9个重大示范园区成果清单。

3. 关于基础设施发展。加快推进开放通道标志性项目进度,甬舟铁路开展可研前置专项编制,计划2020年开工建设,金甬铁路、杭金衢高速拓宽二期初步设计获批,计划年内开工建设,义甬舟交通主轴进入全线开工“倒计时”。会同省交通运输部门积极推动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甬舟高速公路完成线位论证,甬金高速公路扩容、金衢上高速公路列入我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中期调整规划研究类项目,将根据沿线地方政府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技术方案、建设时序等研究成果,适时启动前期工作。印发《加快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四港”联动发展建设方案》,支持义乌国际陆港与宁波舟山港港口一体化发展,将义乌港纳入宁波舟山港服务范围。实施义甬舟大通道西延工程,沿西向南向通道布局建设“义新欧”集货中心和联运集货点,沿西向通道积极拓展内陆无水港,下一步重点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义新欧”沿线海外仓、工业园区及配套基础建设等项目境外投资贷款和政策性保险的支持力度。

4. 关于通关一体化。海关部门通过对海关通关流程再造,利用义乌铁路口岸现有条件,在义乌海关探索铁海联运货物按照口岸清关模式办理海关进出口通关手续,实现货物全部海关作业流程均在义乌陆港完成。深入推进杭甬两关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实现杭甬两关监管系统对接,卡口信息互换,改配数据共享,转关单自动审核放行。初步形成《宁波-义乌港一体化发展海关监管方案》,将积极争取海关总署支持,创新监管模式,推进贸易便利化,继续支持“义新欧”班列常态化运行。

5. 关于资源要素保障。我委将按照应发尽发、能发则发、争取多发原则,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发行债券,包括优质企业债、PPP专项债等;结合省情实际创新债券品种,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大通道建设,为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省委组织部门主动对大通道沿线地区人才工作进行谋划和布局,通过开展人才项目对接活动、支持在杭建设“人才飞地”、支持创建人才发展平台、加大对大通道沿线加快发展县人才工作支持力度等,推动人才资源向宁波、金华、舟山等地集聚,为大通道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同时,我委会同省财政部门、省自然资源部门努力破解要素制约,用足用好资金、土地支持政策,争取中央车购税、专项债等支持大通道建设重点项目;积极指导地市,加大土地挖潜、整理力度,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省大通道建设的关注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李成蹊;联系电话:87056289。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3日




抄送: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杭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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