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设计〔2019〕25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要求审批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科技综合楼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浙卫函〔2019〕8号)收悉。根据我委浙发改函〔2016〕61号、浙发改设计〔2016〕86号、浙发改函〔2018〕111号文批复内容、专家及部门联审意见、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意见、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等材料,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杭州市莫干山路219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莫干山路院区内。项目西南侧为易盛大厦、浙江省石油化工设计院,西侧为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北侧为文三路,东侧为莫干山路。
二、方案设计
拆除现状位于医院莫干山路院区东南角的急诊楼、肠道门诊楼及康复、神内科病房楼等危旧房及临时用房,原址建设一幢集医疗、科研、教学等功能为一体的科技综合楼。
科技综合楼为地下二层、地上十二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地下二层主要布置消防水池,水泵房;地下一层主要布置消控室、变电所、停车库兼地下人防工程;一层主要布置急诊(含抢救、药房、收费)、诊室、发热输液等;二层主要布置EICU、临床技能培训、信息中心、值班室等;三层主要布置病房、医务办公等;四层主要布置手术室;五至七层主要布置病房、医务办公等;八层主要布置病房;九、十层主要布置中医康复治疗及病房;十一层平主要布置中医经典病房;十二层主要布置治未病中心病房。
医院主出入口与原院区路口一致设置在莫干山路上,在院区北侧文三路上利用原来的消防通道设计消防车出入口。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3616平方米,建设地下2层(建筑面积2451平方米)。
四、概算
项目核定概算约10859万元,建设资金由中央资金、省财政补助和医院自筹统筹解决,其中省级财政安排5880万元(浙财函〔2018〕609号)。
五、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医疗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请根据调整后的结构、功能,对设计进行优化完善。做好新旧设计的衔接,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原有结构设计进行复核,进行必要的检测鉴定,并采取必要措施;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功能布局,完善医疗功能;请提前编制专业方案,组织必要的评审与论证,加强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应对现场各种情况,以确保建设质量和施工、运行安全。
附件:总概算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附件
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核定概算 |
一 | 工程费用 | 9606.63 |
1 | 建筑工程 | 6659.13 |
2 | 安装工程 | 1329.36 |
3 | 场外工程 | 371.26 |
4 | 设备购置费 | 700.38 |
5 | 弱电智能化系统 | 447.02 |
6 | 电力专线费 | 99.49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735.27 |
1 | 建设管理费 | 369.65 |
2 | 可行性研究费 | 19.90 |
3 | 勘察设计费 | 176.10 |
4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9.95 |
5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48.03 |
6 | 市政公用设施费 | 111.64 |
三 | 预备费 | 517.10 |
| 总投资 | 10859.00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