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函〔2019〕61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审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电力增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教函〔2019〕21号)及附件收悉。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委托开展咨询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浙大建设咨〔2019〕2号)。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改善学校电力配套条件,消除供电负荷超载的安全隐患,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及学生生活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实施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电力增容改造工程是必要的。该项目建设基本条件具备,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于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内,为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工程,不涉及新增用地和建筑主体结构改变。项目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基本可行。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涉及新设1座户外10KV开关站、1座高配房(含高配室、低配室)、1座户外变电站以及配置相应的变压器、高低压柜等配电设备设施,并对部分电缆管线进行调整改接。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014.24万元,建设资金由浙江中医药大学自有资金安排,并按项目建设进度分年列入部门预算,省财政厅已出具审核意见(浙财函〔2019〕147号)。
五、项目工期和招标
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15个月,其中施工期6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财政厅,杭州市发改委,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高新区(滨江)管委会,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