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设区市2018年能源“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09 来源:省能源局节能处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19号)等文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省节能办各成员单位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2018年能源双控目标完成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杭州、温州、衢州、舟山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湖州、绍兴市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宁波、嘉兴、金华、台州、丽水市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特此公告。

 

 

  浙江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

                      20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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