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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各类开发园区整合提升着力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9 来源:省发改委地区处 浏览次数:

  为推进全省产业集聚区等重大平台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各类开发平台整合提升、推进打造高能级平台等决策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快各类开发园区整合提升着力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的指导意见》,并于前期征求了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以及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建议。

  《指导意见》明确了我省各类开发园区整合提升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推进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

  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于2019年517日前反馈省发展改革委地区处。

  电话:0571-87056217,邮箱:185419596@qq.com

 

  附件:关于加快各类开发园区整合提升着力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

                                  20195月9

 

 

 

关于加快各类开发园区整合提升着力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的指导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承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部署,有力支撑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和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举措实施,更好适应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产业集聚区等重大平台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内在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各类开发平台整合提升、推进打造高能级平台等决策部署,确定对现有各类开发园区进行整合提升,聚力打造一批高能级战略平台。

  本意见所指的各类开发园区是指经批准划定一定范围、设立指定管理机构、进行土地集中连片开发和招商引资的各类开发区块,包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省级工业(产业)园区等。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谋划打造全省高能级战略平台,有利于建立功能高定位、发展高质量、布局高集聚、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率的新型平台体系,有利于承接并支撑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四大”建设等国家及省级重大战略,以大战略布局大平台、以大平台支撑大战略,提升重大战略落地实施的支撑能力。

  (二)总体思路。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四大建设等重大战略为引领,以承接实施重大战略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突破,推动高能级平台致力于建设国际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全球数字经济集聚发展高地、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高能级改革开放大平台和产城融合现代化新城区,成为支撑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载体。

  (三)推进路径。坚持科创助推,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创中心和研发平台。坚持数字引领,着力打造世界级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和一流数字经济生态,努力打造全球数字经济发展高地。坚持质量为先,依托一批大企业、大项目,加速催化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加快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努力打造全国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坚持开放发力,全力打造一带一路枢纽核心平台,加快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坚持产城融合,强化城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具有标志性的产城融合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全省各类开发园区整合提升要以大湾区“三走廊四新区”等重大战略平台为基础,充分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引领作用,以打造促整合、以整合推打造,着力构建功能明确、特色鲜明、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新型高能级平台体系。

  (一)抓好四个一批

  一是撤销一批。重点撤销低、小、散、弱的开发园区,特别是园区规模较小、产业层次较低、污染与能耗较大、所在区域生态较为敏感的开发园区,坚决予以撤销和淘汰。

  二是合并一批重点合并功能相近、空间范围交叉、管理层级过多的开发园区。对部分功能基本定型、后续空间有限、已与城市基本融合的平台,可以转型为城市街区管理。

  三是提升一批。重点提升以传统优势产业为主、新兴产业发展相对滞后、配套功能亟需完善,但发展潜力相对较大的开发园区,通过综合施策,着力提升平台综合发展水平。

  四是打造一批。聚力打造大而强、新而活、特而专、优而美的高能级战略平台,同步建设一批面向重量级未来产业、聚焦标志性项目、培育领军型企业、打造高端产业链的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和高品质特色小镇。

  (二)推进三项整合

  一是推进功能整合。围绕战略定位和主体功能,强化协同创新、产业链整合、集群化发展、数字化改造。将核心区空间规模控制在150平方公里左右,并从核心区中选择面积20平方公里左右、建设空间条件相对较好、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的连片区块作为启动区,率先发挥引领作用。启动区原则上以八大万亿产业及未来产业为主,选择23个主导产业。地方集聚开发平台要聚焦主导特色产业作为重点培育产业,形成融合发展的产业链。

  二是推进体制整合。以大湾区战略平台和国家级开发园区等平台为重点,整合同一平台范围内的省级及以下各类管理平台与机构,尽快建立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体制架构。其中三大科创走廊可暂时保留2-3个开发主体,但必须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协调”要求,尽快推进形成上述三个一、一个多”的体制架构,真正实现平台整合目标。各市县原有存量开发园区原则上不允许新增开发建设空间,鼓励通过优胜劣汰、存量置换等形式逐步集聚到整合后新设立的产业园区。

  三是推进政策整合。围绕主要目标、重点领域、启动区块,整合各方政策资源,优化配置、聚焦发力,进一步增强支持重大平台建设特别是启动区建设的政策与要素保障整体效力。对列入省大湾区的四大新区等重点高能级平台,将视情研究出台专门政策,实施“一平台一政策”支持。

  (三)区分两级平台

  一是整合打造省级高能级战略平台。坚持以大湾区战略平台为引领,依托大湾区四大新区和三大走廊,以及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台州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继续保留国家级开发平台牌子,统筹推进辖内省级产业集聚区等省级以下平台整合提升。同时,有序推进大湾区各市其他省级高能级平台和大湾区外其他地区省级高能级平台的整合提升,加快构建协同高效的省级高能级战略平台体系。

  二是整合提升地方开发平台。除省级高能级战略平台外,作为各市、县(市、区)级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平台,原则上各保留13个集中开发园区。其中,工业经济规模较大的县可保留23个;一般工业经济规模县保留12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仅可保留1个,鼓励通过在市本级或山海协作县建立“飞地”产业园区,推动本地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各市、县(市、区)开发平台的具体保留数量由各市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予以确定。

  三、推进安排

  (一)分级审批。以打造大湾区高能级战略平台为重点,率先开展大湾区各类开发园区整合提升。大湾区战略平台在实质性完成整合提升和管理体制创新突破后,并在符合规划建设相关要求的情况下,整合一个、批准一个、推进一个。整合后的大湾区高能级战略平台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报省政府审批后实施。各市在上报大湾区高能级战略平台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前,必须先报批所在区域各类开发园区整合提升方案并完成整合。其他省级高能级平台和各市、县(市、区)地方集聚开发平台整合提升方案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分批推进。在推进大湾区高能级平台整合提升的同时,各市根据全省总体部署,同步启动各类开发园区整合与高能级战略平台打造工作。各市、县(市、区)同步推进地方集聚开发平台整合提升工作。大湾区高能级战略平台整合提升方案,于201963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湾区办)。其他省级高能级平台和各市、县(市、区)地方集聚开发平台整合提升方案请于2019年底前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类开发园区整合提升和高能级战略平台打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省市县各级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开发园区整合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省领导联系、各设区市、县(市、区)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省级统筹协调、地方重抓落实的积极性,形成省市县分工负责、分级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创新体制机制。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统一整合管理机构、理顺工作职能,建立集中统一的管理机构和高效协调机制,形成“三个一、一个多”的体制架构。鼓励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开发平台建立联合管理机构。赋予高能级战略平台和地方集聚开发平台管理主体相对独立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财政和要素保障实行封闭运行,全面实行实体化运作,切实做到“审批不出区、办事不出门”。

  (三)加大政策支持。全省重大产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特别是省市县长“152”项目,要优先布局落地在高能级战略平台,鼓励知名跨国公司、大型央企、民营龙头企业以及上市公司等国际性或区域性总部迁入落户。全省分解到各地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确保一定比例切块用于高能级战略平台启动区建设,对承接高能级战略平台的市、县(市、区)要有一定的倾斜支持。高能级战略平台内新增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地方留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大奖励性返还力度。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支持用于战略平台启动区及跨区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根据不同类型开发平台功能定位、产业特色,各地要进一步研究制订和探索实施“一区一策”,做到精准施策、集中发力。

  (四)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加快建立以实际绩效为主要标准的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体系。省政府每年对高能级战略平台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重点对有效投资、高端要素集聚、高端产业发展、产城融合、要素保障等进行考核,并建立淘汰、通报、约谈等相应措施,加大奖惩力度、强化倒逼机制。建立考核结果挂钩机制,要素等支持政策与督查考核结果直接挂钩,不达标的核减要素保障指标,评估结果和督查情况及时向全省通报。各单位平台整合完成情况将纳入省年度督查激励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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