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9 来源:省发改委体改处 浏览次数:

浙教办职成〔2018102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局)、经信局、人力社保局、国资委(办、局),有关行业企业,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0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经信委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职成〔201631号)要求,今年开展了第二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遴选工作。按照自愿申报、设区市推荐、省级遴选的工作程序,遴选确定了第二批78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见附件),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完善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各试点单位须根据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和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上报的试点方案,并按照修改后的方案,及时开展试点工作。

  二、总结提升,做好迎检工作

  按照相关试点工作文件要求,2019年将对第一批省级试点单位进行验收,并按照要求对第二批省级试点单位开展年度检查。请各试点单位边试点边总结完善,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试点影响。

  三、加强督促指导,保障试点顺利推进

  各设区市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对试点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并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指导试点单位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对于试点期间工作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中止其试点资格。

  联系人:蒋联海(中职)、傅霞(高职),联系电话:05718800886088008976,联系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

 

  附件:第二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

浙江省国资委办公室

201812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二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名单

 

  高职院校(14所)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中职学校(59所)

  桐乡市卫生学校

  上虞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

  金华市高级技工学校

  杭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杭州市乔司职业高级中学

  温州市第二职业中专

  绍兴艺术学校

  嵊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

  拱墅区职业高级中学

  萧山区第四中等职业学校

  富阳区职业高级中学

  温州华侨职业中专

  宁海县第一职业中学

  龙游县求实职业中专

  东钱湖旅游学校

  宁波行知中等职业学校

  乐清市虹桥职业技术学校

  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

  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浙江机电技师学院

  海盐县理工学校

  温岭市太平高级职业中学

  嵊州越剧艺术学校

  金华市九峰职业学校

  萧山区第三中等职业学校

  泰顺县职业教育中心

  海宁卫生学校

  慈溪市周巷职业高级中学

  湖州交通学校

  庆元县职业高中

  杭州市闲林职业高级中学

  平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黄岩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长兴职教中心

  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景宁县职业高中

  浦江县职业技术学校

  江山职教中心

  岱山县职业技术学校

  杭州市良渚职业高级中学

  苍南县第二职业中专

  温州护士学校

  仙居县职业技术学校

  天台县职业中专

  奉化职教中心学校

  舟山航海学校

  玉环市东方中学

  温岭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宁波经贸学校

  绍兴护士学校

  松阳县职业中专

  湖州现代农业学校

  常山职业中专

  龙湾区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

 

  企业(5 家)

  红五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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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固驰电子有限公司

  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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