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03-25 来源:省发改委基综办 浏览次数:

  3月20日,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发〔2019〕8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标志着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试点方案》明确了未来社区建设试点目标定位、任务要求、措施保障,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未来社区建设试点指明了方向。我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将聚焦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三维价值坐标,以和睦共治、绿色集约、智慧共享为内涵特征,突出高品质生活主轴,构建以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建筑、交通、低碳、服务和治理等九大场景创新为重点的集成系统,打造有归属感、舒适感和未来感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打响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新名片。
  根据《试点方案》要求,下一步,我委将同步印发试点申报工作通知》,组织发动各地排摸申报试点,加快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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