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函〔2019〕114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综合实训大楼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19〕159号)及附件收悉。浙江省政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开展咨询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浙政信〔2019〕15号)。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深化学院产教融合发展,提高教育实训条件,加快浙江交通强省建设,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落实《浙江省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浙江省“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精神,实施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综合实训大楼工程是必要的,该项目建设基本条件具备,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综合实训大楼工程。
三、项目建设单位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于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不涉及用地性质改变和新征建设用地。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杭余国用(2011)第10757号)和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项目符合杭州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选址基本可行。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新建交通综合实训大楼1栋,包括轨道交通学院实训用房、航空学院实训用房,以及地下室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项目用地面积7428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256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6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42平方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11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安排补助资金8088万元,其余部分学校自筹解决。省财政厅已出具了资金审查意见(浙财函〔2019〕324号。
七、项目工期和招标
项目计划建设周期约为40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5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5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财政厅,杭州市发改委、余杭区发改经信局、区建设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9-330110-83-01-0367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