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设计〔2019〕88号
省交通运输厅、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320国道龙游会泽里至下章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浙交函〔2019〕182号)和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要求批准320国道龙游会泽里至下章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衢发改〔2019〕88号)收悉。依据浙发改函〔2019〕79号,结合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
主线全长16.82公里,其中新建段2.5公里,老路拓宽改建段14.32公里。主线设中小桥290米/5座,线外桥52米/1座;同步拓宽龙游支线1.73公里,设大桥106米/1座。全线设公路服务站1处。
二、技术标准
同意该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主线起点至塔游段约15.2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米,塔游至终点段约1.54公里及龙游支线采用双向六车道,兼顾城市道路部分功能,路基宽度40.0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路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采用1/100。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相关规定。
三、路线
(一)主线路线起点位于320国道龙游与建德交界处,路线除横山镇段约2.5公里为新线外,其余基本沿现状320国道拓宽改造,路线向南经胡家村、模环乡、夏峰村、祝家村、童家村,终点位于小南海镇下章村320国道与龙游环线公路交叉处。龙游支线起点与主线终点相接,沿现状320国道拓宽改造,上跨塔石溪,终于龙游大桥北侧桥头。
(二)原则同意模环乡段采用设计推荐的两侧拓宽并各设置宽4.75米辅道、路基标准断面宽32米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横设计,减少征迁,并加强落实拆迁安置与补偿方案。
(三)原则同意龙游支线麻雀桥段采用设计推荐的抬高本段路线纵面并拆除老桥新建5×20米桥梁跨塔石溪及两侧防洪堤方案。
(四)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路线平面线形设计,加强不同路基宽度路段过渡衔接设计;并根据设计洪水频率,结合详勘资料、实测的老路标高以及穿镇段两侧民房地坪高程,进一步优化路线纵面设计。
四、路基、路面及排水
(一)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路基横断面形式、组成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设计原则。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鱼塘等不良地质路段路基处理、路基边坡防护、老路拼宽等设计,合理控制工程规模,节约工程造价。
(二)原则同意新建段主线路面采用4厘米SMA-13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6厘米AC-20C型沥青混凝土+8厘米AC-25C型沥青混凝土+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龙游支线路面采用4厘米AC-13C型沥青混凝土+8厘米AC-20C型沥青混凝土+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桥面铺装采用4厘米SMA-13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6厘米AC-20C型沥青混凝土。
(三)原则同意老路利用段行车道采用病害处治后加铺4厘米SMA-13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辅道路面采用4厘米AC-13C型沥青混凝土+8厘米AC-20C型沥青混凝土+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下阶段应根据老路路面检测及病害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老路路面处治方案。
(四)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下阶段应根据区域气候条件,加强地表径流分析、城镇雨污水管网调查分析,结合水利、环保及乡镇等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综合排水系统设计,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并与沿线周边沟渠、雨污水管网等做好衔接。
(五)综合考虑工程建设、施工组织、建设时序、运输距离等因素,结合环保等有关部门意见进一步优化全线取、弃土方案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等。
五、桥梁、涵洞
(一)原则同意新建一般桥梁上部结构采用20米跨预应力混凝土矮T梁。下阶段应加强地质勘察(尤其是岩溶路段地质勘察),结合水利、环保等部门意见进一步优化桥梁布跨及上下部结构设计,加强伸缩装置、支座、桥面排水等附属结构细节设计,提高结构耐久性和行车舒适性。
(二)原则同意沿线现有桥梁采用拆除新建方案,龙游支线麻雀桥老桥拆除后采用5×20米预应力混凝土矮T梁新建方案。
(三)下阶段应结合沿线水系调查情况、水文条件及水利等部门意见进一步优化涵洞布设。
六、路线交叉
(一)同意主线与351国道交叉按351国道项目已批复的351国道上跨本项目的菱形互通方案实施,本项目与菱形互通匝道采用设信号灯的平面交叉方案。应及时做好与351国道项目的衔接沟通和工程实施界面划分,并做好远期立交方案的规划预留。
(二)原则同意主线与杭金衢高速出口处交叉、主线终点与东环线、龙游支线交叉采用平面交叉方案。
(三)下阶段应按照国道“三提”要求,进一步归并优化平面交叉口设置和信号灯控制系统设计;并根据交通量组成情况,进一步优化平面交叉渠化设计。
七、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一)原则同意路灯照明和公路服务站设计方案。
(二)下阶段应结合路网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道路的指路体系,完善全线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提高公路综合服务能力。
(三)公路服务站用房占地和建筑面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八、交通组织
下阶段应加强施工期间保通的临时交通安全设施、作业区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合理拟定桥梁拆除新建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组织计划和交通组织设计,并落实安全措施。
九、环保、水保
按照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水利部门相关意见完善环保设计和水保设计,并落实相关措施。
十、工期
工程建设工期为30个月。
十一、概算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02028万元,建设资金除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外,其余由龙游县人民政府筹措。项目法人为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十二、其他
(一)下阶段应加强沿线改路、改河(渠)、地下管线等的调查及与沿线乡镇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
(二)请建设单位加强与交通、交警等部门的对接,做好施工期间保通、安全和建成后管养等方面的对接工作。
(三)请建设单位加强与交通、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水利及沿线乡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四)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高等级公路设计、建设、运维等阶段的应用与研究,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五)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六)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附件:概算核定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
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 | 备注 |
|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 | 66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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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临时工程 | 3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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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路基工程 | 15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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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路面工程 | 20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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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桥梁涵洞工程 | 7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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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交叉工程 | 2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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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6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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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3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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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其他工程 | 4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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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专项费用 | 2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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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 25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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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土地使用费 | 16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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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拆迁补偿费 | 8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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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其他补偿费 | 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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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5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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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2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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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研究试验费 | ||
三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1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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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专项评估费 | 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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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联合试运转费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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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生产准备费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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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工程保通管理费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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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工程保险费 | 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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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其他相关费用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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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 预备费 | 4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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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基本预备费 | 4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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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 10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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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算总金额 | 10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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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衢州市交通运输局,龙游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7-330825-54-01-0025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