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进水口水源保护、边坡治理、展示馆设计变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11-01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发改设计〔2019〕89号

 

杭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进水口水源保护、边坡治理、展示馆设计变更的请示》(杭发改重点〔2019〕424号)收悉。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进水口水源保护工程

根据省人大批准的《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要求,需增设进水口水域、陆域警戒及隔离设施;新增进水口长期借地和水质保护涵养林生态改造。

(一)增加进水口水源保护区保护设施。布置水域警示标志及隔离保护设施,范围以进水口为中心,向上游约2000m、下游约1000m,宽度约500m,总长度约3800m;根据调整后的进水口管理范围,对原有陆域保护范围进行扩大调整,围挡长度由700m增加至2800m。本项增加投资约1000万元。

(二)新增长期借地和水质保护涵养林改造。统筹考虑水源地保护,新增水质保护涵养林改造;进水口陆域长期借地范围包括涵养林改造区域、进水口管理区至进水口连接道路、进水口两侧两座小岛等,面积总计371.51亩。本项增加投资约2526万元。

二、进水口边坡治理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进水口边坡开挖线以外出现新的滑裂面,为确保进水口安全,防止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原则同意对原有设计边坡加固范围予以扩大和措施加强,加固方案调整为“预应力锚索+锚筋桩/钢花管桩”,辅以削坡减载、防渗、深层降水及排水措施。本项增加投资约2604万元。

三、展示馆展陈及被动式建筑

为进一步落实绿色环保和科普教育的要求,原则同意配水工程展示馆增加室内展陈相关设施、设备,展示馆增设绿色建筑、被动式建筑相关内容及措施,本项增加投资约3925万元。

四、概算

上述三项设计变更合计增加投资10055万元,增加的投资在工程招标节余资金和预备费中平衡解决,原批复概算不作调整。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9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杭州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业水利局,淳安县发改局、林业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千岛湖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6-330100-48-01-0225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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