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设计〔2019〕82号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要求审批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场(亚运足球比赛场)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浙教规函〔2019〕8号)收悉。根据我委浙发改函〔2019〕93号文批复内容、专家及部门联审意见、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等材料,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校区东田径场和北田径场。
二、建设内容
对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场(亚运足球比赛场)进行改造提升。
三、方案设计
项目主要是改造提升亚运足球比赛竞赛场地、看台等观众配套服务设施,增设及调整赛事功能用房、赛事专用系统、媒体及转播、安保及交通等配套功能区和设施等。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改造提升总建筑面积约为9212平方米,亚运期间增设1731平方米赛事服务、安检备勤用房,赛后拆除。
五、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周期27个月,其中施工期15个月。
六、概算
项目核定概算11342万元,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安排9073.6万元,由浙江师范大学专户资金安排1000万元,学校自有资金安排1268.4万元,并按项目建设进度分年列入部门预算。
七、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运动、教学及杭州亚组委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项目为改造提升项目,应将安全放在突出位置,进行必要的结构复核、检测鉴定,编制专项方案,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确保施工、运行安全,减少项目实施对现有建筑功能、结构安全等方面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4.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
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核定概算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9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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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体育场 | 8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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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体育场 | 1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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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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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管理费 | 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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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建和可研费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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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勘察设计费 | 444 | |
4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10 | |
5 | 节能评估费、审查费 | 1 | |
6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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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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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程保险费 | 30 | |
9 | 市政公用设施费 | 40 | |
三 | 预备费 | 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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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投资 | 11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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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8-330000-82-01-05947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