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委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拟通过竞争性遴选方式确定我委2020年度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期限
采购代理期限:遴选1家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委有关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业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后每年遴选1次,每次服务期限一年。
二、采购代理服务内容
依法协助我委组织采购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审定各项技术指标,向省财政厅报备,编制采购文件,投标资格审查、组织开标、评标、发布公告,协调合同签订及项目验收等。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年度需要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约30个,预算共计约8000万元。
四、代理服务费预算
年度服务费预算40万元,根据实际采购项目代理数量和费率标准予以结算。
五、评分方式:综合评分法。
序号 | 综合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服务价格(费率)情况 | 0-20 |
2 | 资质等级情况 | 0-10 |
3 | 省级采购项目代理业绩情况 | 0-20 |
4 | 近三年项目代理委托人评价意见情况 | 0-10 |
5 | 服务响应时间承诺 | 0-20 |
6 | 专职服务人员从业经验及水平情况 | 0-10 |
7 | 增值服务内容事项 | 0-10 |
8 | 总评分 | 0-100 |
六、资质条件:
(1)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2) 参加招标活动和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6年1月-2019年10月)无重大违法记录;
(3)须在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附在响应文件中;
(4)须提供采购争议的受理及解决情况的具体方案;
(5)须提供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的优惠比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截止时间及材料寄送地址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0日下午5:00;
(2)报名材料寄送地址:浙江省发改委办公室。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评选环节
1.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现场评选时间和地点。
2.每家参选单位限2名代表参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出席。评选开始时,各参选机构代表按报名先后顺序入场,一家机构评选结束后方能进行下一家机构的评选。
3.参选机构代表限时发言5分钟,介绍公司资质、服务理念、服务内容、团队人员素质及主要业绩,着重阐述与省发展改革委的服务措施及承诺。
4.参选机构代表接受评委提问,提问结束后代表可离场,等待遴选结果公示或通知。
5.评委打分,汇总评分结果。
6.遴选结果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主页和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疑义后,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年度服务协议。
九、评选材料要求
报名参选者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机构简介,采购流程介绍,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
2.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公司正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招投标项目代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对应的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委托人评价意见等)。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中选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得更换)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所从事的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内招标项目代理业绩。
5.报名人认为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6.以上材料均要求一正四副,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府大院1号楼,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邮编:310025)
联系人:周潇潇,0571-87051367
传 真:0571-87050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