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拟开展一批重点课题研究,进一步引领推动长三角区域加快更加紧密、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重点研究课题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研究课题
本次面向社会共推出18项长三角一体化重点研究课题,公开遴选研究机构。请各申请单位仔细阅读《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根据课题具体研究要求,结合本单位研究优势认真填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三、研究要求
1、积极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着力提高长三角区域的国际竞争力,研究提出事关长三角一体化长远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标志性、引领性举措建议。
2、围绕长三角《规划纲要》明确的长三角一体化目标定位和重大事项,突出“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聚焦打造强劲活跃增长极战略要求,研究提出有效解决一体化发展瓶颈障碍的创新性、突破性举措建议。
3、立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现状基础和未来需求,遵循上海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和苏浙皖各扬所长的基本路径,研究提出一市三省易形成共识并在近期或今后一段时间内能转化为具体合作事项推进的举措建议。
四、申报条件
1、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等,可根据公告要求,结合自身研究优势进行申报。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申报单位须精心组建课题组,确定课题组负责人。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课题研究的优先。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课题成果汇报及评审会。
3、课题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研究优势和团队能力,申报1至3个课题。原则上每位课题负责人承担的课题不得超过2个。
五、选聘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选题指南》和《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申请书》(一式七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在邮件封面处注明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重点研究课题申请字样)。
5、组织评审: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综合申请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以及申报课题初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情况,进行研究比选,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于2019年11月7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六、进度要求
公开遴选课题应按照以下课题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选聘结果通知后,于2019年11月13日前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启动研究。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拟定课题研究大纲和调研计划,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形成成果。承担单位应于2020年1月底前形成课题初步成果。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适时组织课题讨论会和评审会。
4、结题评审。承担单位应在课题讨论评审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2020年3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审核,通过审核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七、经费补助
根据研究工作需要,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一定经费资助,课题研究经费原则上不超过45万元,具体根据课题的研究内容、复杂程度和专家评审意见综合确定,请各申报单位详细填报课题经费报价表。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府大院1号楼,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三角处(邮编:310025)
联系人:吕浩杰,0571-81050429
传 真:0571-81050430
电子邮箱:lvhaojie3311@dingtal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