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函〔2019〕97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重新审批浙江师范大学正阳旅游产教研中心实训楼(诗路文化智慧旅游产教融合基地)及室外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教函〔2019〕153号)及附件收悉。浙江省政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开展咨询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浙政信〔2019〕14号)。经研究,现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深化产教融合、提升学校教育实训条件和能力,为浙江诗路文化、智慧旅游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助推浙江智慧旅游建设以及全域旅游发展,落实《浙江省“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和《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发展规划》精神,重新调整实施浙江师范大学正阳旅游产教研中心实训楼(诗路文化智慧旅游产教融合基地)及室外环境整治工程是必要的,该项目建设基本条件具备,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
浙江师范大学正阳旅游产教研中心实训楼(诗路文化智慧旅游产教融合基地)及室外环境整治工程。
三、项目建设单位
浙江师范大学。
四、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于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校区内,为校内预留发展用地,不涉及新征建设用地。项目已取得金华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700201700033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金规条330700201700011号)及建设项目规划变更意见,项目符合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选址基本可行。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实训楼及室外环境整治)与设备采购两部分。项目新建产教研中心实训楼1幢,建筑面积6782.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4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33.86平方米。周边室外环境整治改造范围面积40910平方米。采购实训设备1207台套件。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232.1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4900万元,设备采购投资2332.14万元。资金筹措为申请中央产教融合财政专项投资资金、义乌正阳博瑞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捐赠资金和学校自有资金共同解决。省财政厅已出具资金审查意见(浙财函〔2019〕222号)。
七、项目工期和招标
项目计划建设周期约为24个月,其中土建工程施工期12个月,设备采购3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原由我委出具的可研批复文件(浙发改函〔2017〕224号)文件予以作废。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财政厅、金华市发展改革委、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7-330000-82-01-0315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