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设计〔2019〕51号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要求批复浙江省之江文化中心建设工程总平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浙文旅字函〔2019〕10号)收悉。根据我委浙发改函〔2018〕115号文批复内容、专家及部门联审意见、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意见、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等材料,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内容
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杭州市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10—A2地块(原之江度假区单元B-69、70、79地块)。
2、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一个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公共服务与文化消费结合、传统文化加有机活态的省级综合性文化中心,由一期、二期两部分组成。
一期主要建设四个公共场馆和配套公共服务中心。其中,浙江图书馆新馆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网络枢纽、文献资源存储、文化交流和综合业务管理等用房;浙江省博物馆新馆包括文物收藏、文物科技保护、学术研究、陈列展览、宣传教育、和综合业务等用房;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包括展陈体验、传承教育、公共服务、综合管理等用房;浙江省文学馆包括成就展示区、文学创作交流区、少儿文学之家、写作中心区、人才培训区、技术服务区、后勤管理区等用房;配套公共服务中心包括多功能厅、会展、教育中心、艺术中心、主题活动区、公众配套休闲、设备用房、停车、管理用房和库房等。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工程。
二、总平面布置及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总平面布置方案。工程总体布局采用“分散式+围合”的布置,主要由地面建筑群、地下空间和景观绿化组成。其中,浙江图书馆新馆位于基地西北部,省博物馆新馆位于基地西南部,省非遗馆位于基地东部,省文学馆位于基地西部,公共服务中心位于基地中部。地下空间作为一个整体,建筑层数为两层,四馆及公共服务中心地下部分紧密连通。
2、单体设计
浙江图书馆新馆地上部分为9层。一层为服务大厅、书籍之殿、音乐美术阅览室、老年与少儿阅览室、24小时图书回收处等;二层为少儿阅览室、主题阅览室、报告厅和培训教室等;三~四层为主题阅览室、走入式中心藏书库和网络枢纽中心机房;五层为普本库、古籍保护修复中心、古籍典藏展示交流空间等;六层为善本库;七至九层为办公及会议。
省博物馆新馆地上部分为8层。一层设置库前区、综合业务区、贵宾区、展厅、教育服务用房,设备机房等;二至四层设置展厅、休息厅、咖啡厅、教育服务用房、设备机房等;五层设置库前区、藏品库房、设备机房等;六至七层主要为配套管理用房用于综合业务办公、接待室、会议室、库房、阅览室、设备机房等;八层主要设置配套管理用房用于文物修复、库房和设备机房等。
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地上部分为5层。地上一层集合了观众、剧场、管理用房、展品入口等多个门厅,总览大厅、咨询服务中心、临展区、非遗衍生品展示区等,非遗生态馆基本展厅设置在地上一层、二层空间内,局部设置通高空间;三层主要设置传统表演项目展演厅和传统戏剧馆、工艺馆等特色展区;四层为非遗衍生项目研发展示中心、非遗抢救性记录陈列馆、非遗数字化成果展示馆等;五层为非遗资源保存室、传习教室和管理用房区。
省文学馆地上部分为7层。一层为中庭、展厅、少儿文学之家、多功能厅;二层为展厅;三层为展厅、会议;四层为办公、教室、电子阅览室及图书室;五层为创作辅导室、活动室、人才培训教室;六、七层为创作辅导室、活动室、会议。
配套公共服务中心主要功能设置于地下,与四馆地下室相互间紧密连通,地上部分建筑层数为1层,主要设置包括旅游服务辅助用房、开闭所、电梯等辅助用房;在地下空间二层设置停车库、设备机房、战时人防等;在地下空间一层设置会展中心(会展礼堂、厨房、包厢)、主题活动与教育中心、文创中心、配套休闲用房、24小时自助图书馆、设备用房、管理用房、架空通道、下沉广场、采光庭院等。
3、交通组织
项目在南侧碧波路、东侧江涵路、西侧枫桦西路、北侧文景路各设置一个出入口,在南侧碧波路另专门设置一个特殊车辆出入口,供博物馆地下大型出土文物处理中心使用。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拟征建设用地面积258亩,其中一期用地250亩,二期建设用地面积8亩。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50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496万平方米),其中,浙江图书馆新馆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浙江省博物馆新馆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浙江省文学馆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公共服务中心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项目容积率0.96,建筑密度19.26%,绿地率30%。
四、概算
项目核定概算323665万元(不含布展费用和藏品征集费用等)。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由省财政统筹安排,省财政厅已出具审核意见(浙财函〔2018〕442号)。
五、工程进度
项目建设期计划48个月,其中施工期36个月。
六、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文化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9日
附件
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核定概算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246718.40 | |
1 | 一期工程 | 246642.39 | |
1.1 | 浙江省图书馆新馆 | 63814.22 | |
1.2 | 浙江省博物馆新馆 | 69417.30 | |
1.3 | 浙江非遗馆 | 22172.79 | |
1.4 | 浙江文学馆 | 14667.86 | |
1.5 | 公共服务中心 | 51533.09 | |
1.6 | 市政景观工程 | 10443.19 | |
1.7 | 设备购置 | 14593.93 | |
2 | 二期工程 | 76.01 | |
2.1 | 市政景观工程 | 76.01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3772.08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613.28 | |
2 | 建设管理其他费 | 626.40 | |
3 | 工程监理费 | 2717.00 | 全过程咨询费 |
4 | 勘察设计费 | 8623.15 | |
5 | 环境交通评价费 | 3.60 | |
6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111.00 | |
7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1680.50 | |
8 | 工程保险费 | 101.15 | |
9 | 高可靠性供电贴费 | 365.00 | |
10 | 节能评估费 | 31.00 | |
11 | 其他前期费用 | 900.00 | |
12 | 征地拆迁费用 | 47000.00 | |
三 | 预备费 | 13174.52 | |
总投资 | 323665.00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财政厅,杭州市发改委、建委、电力局、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湖区住建局、规划分局、生态分局,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6-330000-87-01-00108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