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设计〔2019〕52号
浙江省监狱管理局:
《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报批省第二女子监狱执勤用房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浙监函〔2019〕6号)收悉。根据我委浙发改函〔2019〕6号文批复内容、专家及部门联审意见、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意见、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等材料,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第二女子监狱地块内。
二、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执勤用房、训练用房、车库、门卫,并配套建设道路、室外训练场、周界围墙、给排水、照明、绿化、智能化工程等附属设施。
三、总平面布置及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总平面布置方案。项目用地位于省第二女子监狱西南侧,在北侧设置执勤用房和训练用房,南侧设置室外训练场、障碍跑道等活动设施,在训练场西侧、训练用房南侧设置车库。
2、单体设计
执勤用房为地上四层、局部五层建筑,底层设置食堂、器材室、指挥训练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功能,二~三层设置班宿舍、学习室、接待室等功能,四层设置活动室、阅览室、中队学习室、荣誉室等功能,五层设置洗衣房及晾衣间。建筑南北向布置,采用内走廊形式。
训练用房为地上一层建筑,主要功能为室内训练场地。
车库为地上一层建筑,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库。
门卫为地上一层建筑,主要功能为门卫、值班室等。
3、交通组织
项目设置两个出入口,主入口位于东侧,正对监狱入口广场,次入口位于北侧,与原有道路相连,并利用监狱原有道路及项目内道路形成消防环路。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建筑面积4028.2平方米,其中执勤用房3321平方米、训练用房566.2平方米、车库110平方米、门卫31平方米。
五、概算
项目核定概算1782.7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省财政监狱系统“十三五”规划专项资金解决。
六、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监狱管理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项目实施应编制专项方案,确保施工、运行安全,并减少施工期间对现有建筑、功能等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4、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9日
附件
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核定概算 |
一 | 工程费用 | 1474.9 |
1 | 建筑工程 | 795.1 |
2 | 安装工程 | 200.3 |
3 | 室外工程 | 392.2 |
4 | 设备费 | 87.3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55.9 |
1 | 建设管理费 | 65.1 |
2 | 咨询费 | 5.2 |
3 | 勘察设计费 | 41.8 |
4 | 防雷评估费及检测费 | 2.0 |
5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0.7 |
6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11.8 |
7 | 工程保险费 | 4.4 |
8 | 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 44.3 |
9 | 人防异地建设费 | 80.6 |
三 | 预备费 | 51.9 |
总投资 | 1782.7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财政厅,金华市婺城区发改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金华市婺城区建设局,省第二女子监狱,浙江省超维建筑设计院。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印发项目代码:2018-330000-91-01-06878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