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级机关府苑幼儿园室内外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9-01-03 来源:省发改委 浏览次数:

浙发改函〔2018136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省级机关府苑幼儿园室内外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机事函〔2018104号)及附件收悉。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委托开展咨询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浙大建设咨〔201821号)。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改善府苑幼儿园办学条件、消除消防隐患,提高幼儿园教育设施的保障水平,实施省级机关府苑幼儿园室内外维修改造项目建设是必要的。该项目建设基本条件具备,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于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1省级机关府苑幼儿园内,为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工程,不涉及新增用地和建筑主体结构改变。项目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基本可行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涉及室内装修改造建筑面积3360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行政楼内托班教室、办公区域、保健室、创意活动室等用房功能调整及消防改造,其他功能用房消防改造、局部装修改造,陶艺房、保安亭和传达室装修改造及建筑外立面修缮;室外改造场地面积2278平方米,主要包括室外塑胶操场、运动设施等维修改造。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706.49万元,建设资金由省级财政分年度安排,省财政厅已出具审核意见(浙财函〔2018566号)

  五、项目工期和招标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其中施工期5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1228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财政厅,西湖区发改局、教育局,省级机关府苑幼儿园。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1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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