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八统一”梳理表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经办依据 | 原经办所需材料 | 梳理后经办所需材料 | 办理时限 | 是否实现跑零次 | 省厅对口指导处室(单位) | ||||
材料明细 | 材料来源 | 材料明细 | 材料来源 | 办理方式及材料 | 优化前 | 优化后 | |||||
5.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3.《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05年1 月 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185号发布 根据2018 年1月2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 4 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文件; | 当事人提供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文件; | 项目单位提交 | 在线办理,项目单位网上提交电子材料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是 | 委内各项目审批处室 〔备注〕符合省级及以上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以及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合并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当事人提供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单位提交 | 在线办理,项目单位网上提交电子材料 |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 当事人提供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 部门共享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
国土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 当事人提供 | 国土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 部门共享 | 国土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 |||||||
财政部门的出资意见,涉及贷款的并需提供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 | 当事人提供 | 财政部门的出资意见,涉及贷款的并需提供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涉及举债的,应当由财政部门对债务风险进行评估; | 部门共享 | 财政部门 | |||||||
水利、交通项目需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 当事人提供 | 水利、交通项目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 部门共享 | 水利、交通行业主管部门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业务经办流程图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办事流程图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处:0571-87052515
农经处:0571-87055073
高技处:0571-87052901
环资处:0571-87055059
社会处:0571-87051720
监督举报方式:0571-8705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