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函〔2018〕143号
省卫生健康委:
你委来文《关于要求审批关于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浙卫函〔2018〕44号)及附件收悉。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开展咨询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浙咨评〔2018〕66号)。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可行性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是我省重要的中医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基地,2017年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储备项目建设单位。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打造国家级中医药传承和自主创新平台。该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基本条件具备,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选址
该项目位于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号大街9号浙江省中医院下沙院区及西南侧新征地块。根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杭土资预〔2018〕397号)、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开发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复(杭府控规调整〔2018〕101号)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100201800432号),项目建设选址符合杭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总面积90949平方米,新建面积62400平方米(新建中医药传承创新楼57700平方米,1、2号楼连廊4700平方米),改造1、2号楼面积28549平方米,拆除新征地块临时建筑8700平方米。
四、项目法人
浙江省中医院。
五、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4748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3481万元,其余资金由单位自有资金和申请中央资金统筹解决。
六、公用工程及其他
(一)项目建设区内生活及生产用水由市政管网供给,用电由市政配电线路供给。排水系统采用室内废、污分流,室外雨、污分流制。
(二)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搞好“三废”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等进行设计、施工、运行;严格落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各项专业设计要求,确保建筑施工、使用安全。
七、项目建设期和招投标
项目建设周期48个月,其中施工工期40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24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财政厅,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浙江省中医院。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