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SP02—2018—0009
浙发改外资〔2018〕562号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以“一带一路”为统领加快开放强省建设,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我省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完善境外投资的指导服务和全程监管,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以下简称11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配套格式文本(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2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浙江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
浙江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
为更好地以“一带一路”为统领加快开放强省建设,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我省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完善境外投资的指导服务和全程监管,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以下简称11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配套格式文本(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2号)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不含宁波市)的企业(不含中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其中对“投资活动”、“企业”、“控制”的定义根据11号令执行。
二、根据11号令有关规定,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境外投资进行总体指导、综合服务和全程监管。
三、实行核准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按照11号令执行。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敏感类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四、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及以上非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
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非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实行备案管理。其中:中方投资1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主体注册地所在设区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柯桥区、上虞区)发展改革委(局)(以下简称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实行备案管理。
六、投资主体应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向国家、省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备案表并附具有关文件。涉及国家秘密或不适宜使用网络系统的事项,投资主体可以另行使用纸质材料提交。网络系统操作指南由省发展改革委发布。
七、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的程序、时限、效力、延期、撤销、变更等按照11号令执行。由于项目规模、内容、地点、投资主体、股权结构或投资额等发生变化,不再属于本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职权范围的,投资主体应当按照11 号令和本办法规定的备案机关及权限,重新办理备案。
八、投资主体可以就境外投资向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咨询政策和信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国际投资形势分析,发布境外投资有关数据、项目情况等信息,为投资主体提供信息服务,并通过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对境外投资进行监督检查。
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境外投资项目违反11号令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可以据实向省发展改革委举报。省发展改革委将建立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布并更新浙江省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措施,将有关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浙江”网站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进行公示,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十、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大额非敏感类项目的,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实施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大额非敏感类项目情况报告表。
大额非敏感类项目,是指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非敏感类项目,其中: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非敏感类项目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含)至3亿美元,报告省发展改革委。
十一、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项目,境外投资过程中发生外派人员重大伤亡、境外资产重大损失、损害我国与有关国家外交关系等重大不利情况的,投资主体应当在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报告省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如需完成凭证,投资主体可通过网络系统自行打印。
十二、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如需完成凭证,投资主体可通过网络系统自行打印。项目完成,是指项目所属的建设工程竣工、投资标的股权或资产交割、中方投资额支出完毕等情形。
十三、省发展改革委可以就境外投资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向投资主体发出重大事项问询函。投资主体应当按照重大事项问询函载明的问询事项和时限要求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书面报告。如需完成凭证,投资主体可通过网络系统自行打印。省发展改革委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公示重大事项问询函及投资主体提交的书面报告。
十四、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有关格式文本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配套格式文本(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2号)》执行。
十五、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浙发改外资〔2016〕39号)同时废止。宁波市境外投资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格式文本
1.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
2.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
3.×××发展改革委(局)关于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4.关于(项目名称)项目变更的请示
5.×××发展改革委(局)关于同意(项目名称)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6.关于延长(项目名称)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的请示
7.×××发展改革委(局)关于同意延长(项目名称)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的通知
8.关于境外投资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
9.大额非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表
10.境外投资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
11.境外投资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12.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13.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示例
附1
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
×××发展改革委(局):
按照《浙江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外资〔2018〕562号)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名称)项目备案表和有关附件提交你委(局)。
请予以备案。
附件:(项目名称)项目备案表
申报单位名称或申报人姓名
(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名)
×年×月×日
附2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
项目代码:(网络系统自动赋码)
一、项目名称 | (一般应包括投资主体、投资目的地和反映主要投资内容的关键词) | |||||||||||||||||||||
二、投资主体情况(涉及多个投资主体的,参照以下格式,按出资额大小逐一填写) | ||||||||||||||||||||||
投资 主体 | 企业名称 | 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成立日期 | 企业类型 | (下拉菜单) | ||||||||||||||||||||
经营范围 | ||||||||||||||||||||||
近两年信用情况 | ||||||||||||||||||||||
企业资产、经营状况(单位:万元人民币 ) | ||||||||||||||||||||||
(最新)年末 | 总资产 | 净资产 | ||||||||||||||||||||
(最新)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
三、投资主体控制且本项目涉及的境外企业情况(如有) | ||||||||||||||||||||||
(项目不仅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还涉及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说明该境外企业的基本信息、股权结构、经营情况等) | ||||||||||||||||||||||
四、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下拉菜单) 国 省(州、市) | ||||||||||||||||||||
最终目的地 | (下拉菜单) 国 省(州、市) | |||||||||||||||||||||
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 | ||||||||||||||||||||||
五、投资行业领域 | (下拉菜单) | 六、投资方式 | (下拉菜单) | |||||||||||||||||||
七、项目背景情况 | ||||||||||||||||||||||
(项目必要性、前期已经开展的工作情况、项目涉及的审批情况等)
| ||||||||||||||||||||||
八、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新建类项目一般包括建设内容和规模、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并购类项目一般包括收购标的情况、收购方案等) | ||||||||||||||||||||||
九、项目总投资额 | 美元计价金额(万美元) |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 (如6.5)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为 | (如:×万美元,×万欧元) | |||||||||||||||||||||
十、中方投资额 | 美元计价金额(万美元) |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 (如6.5)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如:×万美元,×万欧元) | |||||||||||||||||||||
十一、中方投资额构成(逐一填写出资情况) | ||||||||||||||||||||||
编号 | 企业名称 | 出资方式 | 来源 | 金额(万美元) | 备注 | |||||||||||||||||
① | (下拉菜单) | (下拉菜单) | ||||||||||||||||||||
② | ||||||||||||||||||||||
十二、中方投资的用途说明 | ||||||||||||||||||||||
(说明中方投资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
十三、其他企业出资情况(如有) | ||||||||||||||||||||||
(除投资主体、投资主体控制的境外企业之外,项目还涉及其他企业或自然人出资的,说明有关企业或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出资金额和出资方式) | ||||||||||||||||||||||
十四、项目主要风险及防范应对措施 | ||||||||||||||||||||||
(简要分析项目面临的政治、安全、经济、社会、环境等主要风险因素,并提出防范和应对措施)
| ||||||||||||||||||||||
十五、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 | ||||||||||||||||||||||
(分析评价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包括积极、有利的影响,也包括消极、不利的影响。比如:项目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对我国与有关国家关系的影响、是否存在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情形等) | ||||||||||||||||||||||
十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 ||||||||||||||||||||||
(阐述投资主体履行完备案手续后,进一步推进项目的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
| ||||||||||||||||||||||
十七、希望国家依法给予协助的事项(如有) | ||||||||||||||||||||||
十八、投资主体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 | ||||||||||||||||||||||
十九、附件清单 | ||||||||||||||||||||||
(一)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二)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三)最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四)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六)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七)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 ||||||||||||||||||||||
联系人 | 单位 | 职务 | ||||||||||||||||||||
座机 | 手机 | 传真 | ||||||||||||||||||||
地址 | 电邮 |
附3
×××发展改革委(局)关于境外投资项目
备案通知书
×发改境外备字 [ ]第号
(申报单位名称):
报来《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文号或日期)收悉。根据《浙江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外资〔2018〕562号),对(项目名称)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项目代码:。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局)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局)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
(投资项目备案专用章)
×年×月×日
注:备案通知书主送单位一般是申报单位;抄送单位一般包括项目各投资主体,商务、外汇、海关等有关部门。
一、项目名称 | |||
二、投资主体 | 涉及多个投资主体的,逐一列明投资主体名称、信用代码(如有)等。 | ||
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一般精确至一国的一级行政区 | |
最终目的地 | 一般精确至一国的一级行政区 | ||
四、项目总投资 | 万美元 | ||
五、中方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如:×万美元/不超过×万美元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如:×万欧元/不超过×万欧元 | ||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 |||
一般应列明各投资主体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资金来源。如果项目不仅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还涉及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则一般先列明投资主体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资金来源,同时简要列明投资主体控制的境外企业的出资情况(视为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投入,该部分计入中方投资额)。比如: (一)境内企业A投入货币×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万美元),实物(或技术、股权、债权等)折合×万美元,提供融资×万美元,提供担保×万美元; (二)境内企业B投入货币×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万美元); (三)其余部分由境内企业A控制的境外企业a投入(视为A通过a投入,该部分计入中方投资额,但不从境内汇出)。 | |||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列明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规模。
| |||
八、备注 | |||
列明备案机关认为需要说明或强调的内容。
|
附4
关于(项目名称)项目变更的请示
×××发展改革委(局):
(投资主体名称或姓名)于×年×月×日取得(项目名称)项目(如有项目代码,则注明)备案通知书,注明文号。现拟对项目进行变更,按照《浙江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外资〔2018〕562号)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备案情况
经备案的项目名称、投资主体、投资地点、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信息。
(二)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自取得备案通知书以来的进展情况。
二、拟变更事项
Ø变更投资主体(如有)
(一)拟增加投资主体的:
1、拟增加投资主体的原因。
2、拟增加的投资主体情况。参照《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格式文本》有关要求填写。
3、增加投资主体之后的项目投融资方案。简要说明项目投资方案,中方投资额及其构成,中方投资额用途;重点说明拟增加的投资主体的出资金额、出资方式、资金来源等情况。
4、拟增加投资主体的,应当附具有关文件:①项目备案通知书;②该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③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该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该投资主体非企业的除外);④最新经审计的该投资主体财务报表(该投资主体是境内自然人的除外);⑤该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⑦证明该投资主体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⑧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二)拟减少投资主体的:
1、拟减少投资主体的原因。
2、拟减少的投资主体情况。
3、减少投资主体之后的项目投融资方案。说明项目投资方案,中方投资额及其构成,中方投资额用途等。
4、拟减少投资主体的,应当附具有关文件:①项目备案通知书;②该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③该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④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⑤因减少某个投资主体而造成其他投资主体出资额增加的,增加出资额的投资主体还应提供证明其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⑥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Ø变更投资地点(如有)
投资最终目的地跨国调整的,视为开展新的项目,投资主体应按规定履行新项目有关核准或备案手续。除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明确要求的之外,投资最终目的地在一国的一级行政区(类似我国的省级行政区)范围之内调整的,一般无需履行变更手续。投资最终目的地在一国范围之内、该国一级行政区之间调整的,视为投资地点发生重大变化。
1、拟变更投资地点的原因。
2、变更后的投资目的地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和投资环境情况(如投资目的地政治和安全状况是否适合开展该项目,投资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禁止或限制开展该项目)。
3、投资地点变更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
4、变更投资地点的,应当附具有关文件:①项目备案通知书;②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④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Ø变更主要内容和规模(如有)
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说明以下情况。
1、拟作的变更及原因。
2、变更后的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3、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变更后的投融资方案。
4、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变更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
5、变更主要内容和规模的,应当附具有关文件:①备案通知书;②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④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Ø变更中方投资额(如有)
中方投资额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原核准、备案金额的20%,或中方投资额变化1亿美元及以上的,应说明以下情况。
1、拟作的变更及原因。
2、拟增加中方投资额的,说明增加的金额和构成(包括出资人、出资形式和资金来源等)。
3、拟减少中方投资额的,说明减少的金额和构成;有关资金已经出境的,说明后续安排。
4、变更后项目的中方投资额及构成、用途。
5、变更中方投资额的,应当附具有关文件:①备案通知书;②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③中外方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或类似文件;④拟增加中方投资额的,还应提供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⑤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Ø变更其他重要事项
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其他情形,投资主体应对拟变更的原因、拟变更的内容、该变更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等进行说明,并根据情况附具有关文件。
请对上述变更予以核准/备案。
附件:(列明附件序号和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或申报人姓名
(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名)
×年×月×日
附5
×××发展改革委(局)关于同意(项目名称)
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申报单位名称):
报来(文件名及文号或日期)收悉。(项目名称)项目是我委(局)于×年×月×日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文号)备案的项目。经研究,现就(项目名称)项目申请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外资〔2018〕562号),同意(项目名称)项目的(投资主体、投资地点、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拟变更事项)由(变更前的内容)变更为:(变更后的内容)。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文号)执行。
三、如对本通知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
(投资项目备案专用章)
×年×月×日
附6
关于延长(项目名称)项目备案通知书
有效期的请示
×××发展改革委(局):
(投资主体名称或姓名)于×年×月×日取得(项目名称)项目(如有项目代码,则注明)备案通知书(注明文号),有效期至×年×月×日。现申请延长备案通知书有效期,按照《浙江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外资〔2018〕562号)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备案情况
经备案的项目名称、投资主体、投资地点、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信息。
(二)项目进展情况
自取得备案通知书以来的项目进展情况。
二、申请延期的原因
说明申请延长备案通知书有效期的原因。
三、申请延期的时长
说明申请延长备案通知书有效期的时间长度(比如:申请延长有效期一年)。
请予以延长备案通知书有效期。
附件:(列明附件序号和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或申报人姓名
(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名)
×年×月×日
附7
×××发展改革委(局)关于同意延长
(项目名称)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的通知
(申报单位名称):
报来(文件名及文号或日期)收悉。(项目名称)项目是我委(局)于×年×月×日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文号)备案的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至×年×月×日。经研究,现就申请延长(项目名称)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通知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外资〔2018〕562号),同意延长(项目名称)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至×年×月×日。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文号)执行。
三、如对本通知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
(投资项目备案专用章)
×年×月×日
附8
关于境外投资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
×××发展改革委:
按照《浙江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外资〔2018〕562号)有关规定,现将(大额非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表、境外投资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境外投资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和有关附件提交你委。本单位(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此报告。
附件:(列明附件序号和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或申报人姓名
(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名)
×年×月×日
附9
大额非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表
项目代码:(网络系统自动赋码)
一、项目名称 | (一般应包括投资主体、投资目的地、反映主要投资内容的关键词) | |||||||||||||||||||||||||
二、投资主体情况(涉及多个投资主体的,参照以下格式逐一填写) | ||||||||||||||||||||||||||
投资主体(企业) | 企业名称 | 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成立日期 | 企业类型 | (下拉菜单) | ||||||||||||||||||||||||
经营范围 | ||||||||||||||||||||||||||
近两年信用情况 | ||||||||||||||||||||||||||
企业资产、经营状况(单位:万元人民币) | ||||||||||||||||||||||||||
(最新)年末 | 总资产 | 净资产 | ||||||||||||||||||||||||
(最新)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
投资主体 (自然人)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户籍所在地 | ||||||||||||||||||||||||||
本人控制的主要境内企业情况 | ||||||||||||||||||||||||||
近两年信用情况 | ||||||||||||||||||||||||||
三、投资主体控制且本项目涉及的境外企业情况(涉及多家的,参照以下格式逐一填写) | ||||||||||||||||||||||||||
境外 企业 | 企业名称 | 注 册 地 |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万美元 | ||||||||||||||||||||||||
成立过程 | ||||||||||||||||||||||||||
股权结构 | (前五大股东名称、国籍或注册地、持股比例等基本情况) | |||||||||||||||||||||||||
近两年信用情况 | (近两年是否受到所在地行政、刑事处罚。如有,则说明有关情况) | |||||||||||||||||||||||||
企业资产、经营状况(单位:万美元 ) | ||||||||||||||||||||||||||
(最新)年末 | 总资产 | 净资产 | ||||||||||||||||||||||||
(最新)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
四、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下拉菜单) 国 省(州、市) | ||||||||||||||||||||||||
最终目的地 | (下拉菜单) 国 省(州、市) | |||||||||||||||||||||||||
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 | ||||||||||||||||||||||||||
五、投资行业领域 | (下拉菜单) | 六、投资方式 | (下拉菜单) | |||||||||||||||||||||||
七、项目背景情况 | ||||||||||||||||||||||||||
(简要说明项目必要性、前期已经开展的工作情况、项目涉及的审批情况等)
| ||||||||||||||||||||||||||
八、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简要说明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新建类项目一般包括建设内容和规模;并购类项目一般包括收购标的情况、收购方案等)
| ||||||||||||||||||||||||||
九、项目总投资额 | 美元计价金额 (万美元) |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 (如6.5) | |||||||||||||||||||||||
实际使用币种 和金额 | (如:×万美元,×万欧元) | |||||||||||||||||||||||||
十、中方投资额 | 美元计价金额 (万美元) |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 (如6.5) | |||||||||||||||||||||||
实际使用币种 和金额 | (如:×万美元,×万欧元) | |||||||||||||||||||||||||
十一、中方投资额构成(项目涉及投资主体控制的多家境外企业的,逐一填写出资情况) | ||||||||||||||||||||||||||
编号 | 企业名称 | 出资方式 | 来源 | 金额 (万美元) | 备注 | |||||||||||||||||||||
① | (下拉菜单) | (下拉菜单) | ||||||||||||||||||||||||
② | ||||||||||||||||||||||||||
十二、中方投资的用途说明 | ||||||||||||||||||||||||||
(简要说明中方投资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
十三、项目主要风险及防范应对措施 | ||||||||||||||||||||||||||
(简要分析项目面临的政治、安全、经济、社会、环境等主要风险因素,并提出防范和应对措施)
| ||||||||||||||||||||||||||
十四、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 | ||||||||||||||||||||||||||
(分析评价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包括积极、有利的影响,也包括消极、不利的影响。比如:项目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对我国与有关国家关系的影响、是否存在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情形) | ||||||||||||||||||||||||||
十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 ||||||||||||||||||||||||||
(简要阐述进一步推进项目的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
| ||||||||||||||||||||||||||
十六、希望国家依法给予协助的事项(如有) | ||||||||||||||||||||||||||
十七、投资主体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 | ||||||||||||||||||||||||||
十八、附件清单 | ||||||||||||||||||||||||||
(一)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二)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三)投资主体控制的境外企业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 ||||||||||||||||||||||||||
联系人 | 单位 | 职务 | ||||||||||||||||||||||||
座机 | 手机 | 传真 | ||||||||||||||||||||||||
地址 | 电邮 |
附10
境外投资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 ||||||||||||||
二、备案通知书编号(如有) | ||||||||||||||
三、投资主体情况(涉及多个投资主体的,参照以下格式逐一填写) | ||||||||||||||
投资主体 (企业) | 企业名称 | 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成立日期 | 企业类型 | (下拉菜单) | ||||||||||||
经营范围 | ||||||||||||||
企业资产、经营状况(单位:万元人民币 ) | ||||||||||||||
(最新)年末 | 总资产 | 净资产 | ||||||||||||
(最新)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
投资主体 (自然人)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户籍所在地 | ||||||||||||||
四、投资主体控制且本项目涉及的境外企业情况(涉及多家的,参照以下格式逐一填写) | ||||||||||||||
境外 企业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万美元 | ||||||||||||
股权结构 | (前五大股东名称、国籍或注册地、持股比例等基本情况) | |||||||||||||
企业资产、经营状况(单位:万美元 ) | ||||||||||||||
(最新)年末 | 总资产 | 净资产 | ||||||||||||
(最新)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
五、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下拉菜单) 国 省(州、市) | ||||||||||||
最终目的地 | (下拉菜单) 国 省(州、市) | |||||||||||||
其他有关国家 和地区 | ||||||||||||||
六、投资行业领域 | (下拉菜单) | 七、投资方式 | (下拉菜单) | |||||||||||
八、中方投资额 | 美元计价金额 (万美元) |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如:×万美元、×万欧元) | |||||||||||||
九、项目基本情况 | ||||||||||||||
(简要阐述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进展情况)
| ||||||||||||||
十、重大不利情况概述 | ||||||||||||||
(阐述重大不利情况的起因、时间、地点、有关人员、主要经过、已经或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 ||||||||||||||
十一、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和效果 | ||||||||||||||
(阐述企业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和效果,获得国家有关方面协助情况)
| ||||||||||||||
十二、下一步应对方案 | ||||||||||||||
(阐述应对不利情况的下一步工作方案)
| ||||||||||||||
十三、需要国家依法给予协助的事项(如有) | ||||||||||||||
十四、投资主体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 | ||||||||||||||
十五、附件清单 | ||||||||||||||
(一)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 ||||||||||||||
联系人 | 单位 | 职务 | ||||||||||||
座机 | 手机 | 传真 | ||||||||||||
地址 | 电邮 |
附11
境外投资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 ||||||
二、备案通知书编号 | ||||||
三、投资主体 | ||||||
经备案的投资主体 | (列明名称或姓名、注册地或国籍、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 |||||
实际实施项目的投资主体 | (列明名称或姓名、注册地或国籍、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 |||||
有关情况说明 | ||||||
四、投资地点 | ||||||
经备案的投资地点 | (包括直接目的地和最终目的地) | |||||
实际实施项目的投资地点 | (包括直接目的地和最终目的地) | |||||
有关情况说明 | ||||||
五、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经备案的主要内容和规模 | (以备案通知书为准) | |||||
实际完成的主要内容和规模 | ||||||
有关情况说明 | ||||||
六、中方投资额 | ||||||
经备案的中方投资额 | (以备案通知书为准) | |||||
实际支出的中方投资额 | ||||||
有关情况说明 | ||||||
七、项目完成情况概述 | ||||||
(阐述项目完成情况) | ||||||
八、已经实现或预计取得的成效 | ||||||
(阐述项目已经实现或预计取得的成效) | ||||||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如有) | ||||||
十、需要国家依法给予协助的事项(如有) | ||||||
十一、投资主体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 | ||||||
十二、附件清单 | ||||||
(一)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二)项目备案通知书(三)证实项目完成的有关文件 | ||||||
联系人 | 单位 | 职务 | ||||
座机 | 手机 | 传真 | ||||
地址 | 电邮 |
附12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发展改革委(局):
(投资主体名称或姓名)(以下称“××”)拟开展(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称“本项投资”)。为保证本项投资的顺利进行,××特此承诺如下:
××在履行(填写有关事项名称,如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变更、延期等)等手续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扫描件及复印件均与原件完全一致。××保证本项投资是真实存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所有投资安排皆出于××的真实商业需求,不存在洗钱、虚假投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果以上陈述有任何误导之处,××同意将××及本项投资决策人员(名单附后)纳入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录入浙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此致。
附件:本项投资决策人员签字单
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
本项投资决策人员签字单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本人签名 | 身份证号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