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031/2018-30480 组配分类: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8-09-06
文件编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有效

《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镇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9-06 15:0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镇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根据国家和省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省物价局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制定了《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镇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二、主要内容

      《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规范内容主要包括城镇燃气终端销售价格、管网配气价格和专业服务收费三个方面,以及联动机制、收费公示、监测监审等程序性规定和要求。《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制定配气价格的原则和方法,我省基本沿用了国家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即通过核定城镇燃气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核定平均配气价格;准许收益率按配气管网负荷率(实际配送气量除以设计配送能力)不低于50%税后全投资收益率6%的原则确定。

     《浙江省城镇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核心内容是对城镇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的归集、审核和测算,即在明确配气定价成本构成和归集口径下,剔除与配气业务无关成本,审核单项定价成本费用并合理分摊共用成本,核定配气单位定价成本。

 


 

相关政策: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镇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