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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23 来源:省发改委 浏览次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委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着力推进“五公开”,积极回应关切,切实加强平台建设,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委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委2017年度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

  在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年度公开工作要点方案,积极推进各项牵头或配合的公开工作,动态梳理调整委权力和事项清单,统一集中到省政府政务服务网运行,面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大家监督。牢牢抓住网络这个便捷高效的现代化手段,筑起内外交流的桥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把委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并通过微信客户端、政府公报、在线咨询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全方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我委门户网站累计更新信息603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10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0条,受理并办理依申请公开78件,办理“ 省长信箱”、“主任信箱”、来访来信等信访件1016件,接受电话、网络咨询4000多次,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因依申请公引起行政诉讼2件,均已胜诉;未引起行政复议。

  在统计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件过程中,发现存在大量的多部门、多层级同时申请件,而且省市县三级同步申请公开的办件,基本为县一级的事权。需要我们进一步做好公开透明和宣传工作,让社会了解各部门各层级的工作职能,做到精准申请,以减轻群众依申请公开的负担。

  2017年我委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主动发声、主动宣传,邀请各类媒体参与我委承办的大湾区项目推荐、杭绍台铁路PPP项目签约、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全省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10余次,配合媒体宣传近百次。委领导多次参加重要外事宣传活动,专题召开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贯彻实施《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12次新闻发布会,多次接受中央和我省主要媒体记者采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特色小镇建设经验由国家四部委发文面向全国推广。

  二、我委牵头及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6号)精神, 及时制定发布了《浙江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办字〔2017〕14号),分解落实、督促抓好涉委公开工作。

  (一)加强预期引导

  制订出台了委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围绕“最多跑一次” 改革、公共服务均等化、小城市培育、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建设等重点领域,安排各类宣传活动,其中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2次,深入宣传和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提高政策透明度,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印发实施了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突发公共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应对方案,细化应对措施及应对程序,建立详细的网络舆情应对流程,定期编发《浙江发改舆情》,及时发现涉及我省经济发展的不实信息,主动发声,解疑释惑。组织开展重大政策的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好政策解读文稿,政策文件印发时同步发布。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建设并应用2.0版本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统一部署,按照“好用、管用、共用”原则,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的在线平台2.0版,2017年 10月17日,全省11个市、89个县(市、区)实现在线平台2.0版全覆盖。至2017年底,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已实现“四个百分之百”:在线平台2.0版全省100%应用、全省123个投资项目审批系统100%打通、全省6643个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网上审批功能100%开通、全省6643个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功能100%开通。截至2017年12月,2.0版在线平台网上办结事项已达30000余件。

  加强项目登记赋码和信息归集管理。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加强项目的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唯一代码制,明确将项目代码作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的审批信息、监管(处罚)信息,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统一汇集至项目代码。截至2017年12月,在线平台2.0版累计登记赋码投资项目42700余个。

  我委除涉密项目外,所有审批、核准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可研报告批复、申请报告核准、初步设计批复、招标方式核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均在2.0平台办理,实现了信息公开。下一步,我们还将按照2.0版平台“批文回传100%”的要求,推动全省各地各级各部门非涉密批文100%回传至2.0版在线平台,实现更大力度的信息公开。

  2.全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与材料简化

  一是对照2002年以来国务院关于取消、保留、调整审批事项的19个文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能共享则共享”原则,梳理了投资项目全流程行政审批事项(含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后事项合计为54项、115个子项,形成了《浙江省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2017年)》。二是结合主项名称统一、子项名称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八统一”工作,制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办事指南和标准流程等信息,由委统一公布后,供企业查询。

  3.制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已由省政府于2017年4月28日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的通知》(浙政发〔2017〕16号)文印发实施。

  4.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

  今年,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已对接4个省级交易平台和11个地市交易平台的基础上,成功与98个县(市、区)交易平台对接,实现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全面贯通,并成为省政务服务网的5大板块之一,实现了从省政务服务网可直接查询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为确保交易信息全面、准确、及时的上传公开,建立了地市交易平台考核制度,每月对地市交易平台的数据上传工作进行考核和排名,并按季度进行通报。同时,按照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指导、督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了省标向国标的转换,上报国家的数据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5.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范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17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7〕483号)要求,在已整合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4大交易类别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其他公共资源交易范围。鼓励地市试行、培育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加强省市互动,共同交流经验、按行业类别细化交易服务,力求交易范围拓展、交易服务跟进。截至2017年底,我省其他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已扩大到承包经营权出让、物业、城建资产(公房出让)、涉改公车、公房租赁、公款存放、乡镇工程、小车号牌拍卖、废旧物品处置、广告招租、冠名权等23个交易类别。

  此外,对我省碳排放交易、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排污权交易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做好前期准备,待国家正式发布统一数据标准后,可立刻组织开展实质性数据对接工作。

  6. 全面落实交易信息公开

  按照《浙江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6〕16号)的有关要求,已实现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全省工程项目招投标(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开标记录、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成交结果)、土地与矿业权出让(出让公告、成交结果)、国有产权交易(挂牌公告、成交结果)、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1.5万条,并实时同步到省政务服务网公开。

  7. 深化规范性文件清理

  对我委2000年以来的10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保留45件,废止62件,提高了制度的协调性、系统性、适用性。以浙发改法规〔2017〕213号文形式印发公布。

  8.打造特色小镇浙江金名片

  一是严把准入关。通过“申报—初审—联审—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审议—省政府审定”五个环节,产生了第三批35个创建小镇和第二批18个培育小镇。二是严把考核关。完成2016年度考核,建立小镇“红黑榜”,公布了16个优秀、32个良好、19个合格、6个警告、5个降格和1个淘汰小镇。三是严把命名关。形成全国首个《省级特色小镇验收命名办法(试行)》(浙特镇办〔2017〕16号),正申请成为浙江地方标准。采用第三方验收方式,产生了上城玉皇山南基金小镇、余杭梦想小镇首批2个命名省级特色小镇(浙政发〔2017〕28号)。形成了由2个命名小镇、106个创建小镇、64个培育小镇组成的省级小镇梯度建设格局。

  (三)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1.发布PPP示范项目名单

  为加快推广PPP模式,更好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 2017年10月11日和2017年11月21日,分别通过“浙江发改”微信公众号和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78个传统基础设施领域2017年PPP示范项目,总投资2504亿元。其中:洽谈类项目36个,总投资532.7亿元;推介类项目42个,总投资1971.3亿元。

  2.制定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

  2017年3月23日,通过委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建立浙江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的通知》,公开向社会征集专家,共收到申请309份。同时也定向邀请已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专家库的国内PPP领域知名专家,成功邀请到5位知名专家。截至2017年12月,我们共筛选出218名符合标准的专家,形成了浙江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目前我省PPP专家库已通过主任办公会议审议,正在对外公示中。

  (四)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我省列入2017年国家去产能目标任务的企业为浙江丰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炼钢产能8.6万吨,拆除主体冶炼设备2台10吨电弧炉,目前已完成产能压减任务。2017年4月5日,在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浙江丰业集团有限公司设备进行封存公示。2017年10月13日,在中国龙湾网站对该企业已拆除装备规格、数量和产能进行了公告。

  2017年,我省严厉打击钢铁违法违规和“地条钢”生产企业,组织开展取缔“地条钢”专项核查等工作。2017年1月6日,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对浙江省钢铁行业违法违规和“地条钢”生产企业举报电话进行公告,受理社会各界反映的钢铁违法违规和“地条钢”生产企业的线索并依法调查。7月13日,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将专项行动核查的10家“地条钢”产能取缔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及时做好苕溪等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定印发了《苕溪流域“河长制”工作方案》《苕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2014-2017)》《苕溪流域水环境质量2017年工作计划》。2017年2月和12月,先后陪同省人大常委会程渭山副主任和袁荣祥副主任调研巡查苕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

  (六)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编制公开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范。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部署和《行政许可标准化(2016年版)》要求,省审改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了《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范(通用本)》行政审批3个基础标准,填补了我省在行政审批领域标准化空白,部署省级有审批权的42个部门,经过三上三下,编制了791个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及流程图,经审核后自7月初起陆续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会同浙江政务网加强技术功能衔接,实现审批关键21个要素网上网下统一,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承诺事项和办事前100个事项标准化操作奠定扎实基础。同时,部署各市、县(市、区)审改牵头部门修订完善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及流程图,通过办事大厅、办事手册、移动服务终端等全面公开。截至12月底,省级20个部门分类编制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范,分批审核后在门户网站、浙江政务网等公开。

  围绕权力清单梳理、修订,及时公布国务院决定取消、调整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017年国务院两次公布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相关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合计214项。及时协调省级有关部门,转发相关决定和事项清单,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要求各市、县审改牵头部门通过办事大厅、相关手册、移动服务终端等公开,提升群众和企业知晓率。

  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建立稽察项目库、稽察人员库,编制稽察年度计划。稽察项目库由全面稽察项目子库、专项稽察项目子库、联合稽察项目子库组成,稽察项目分别从三个项目子库中随机抽取。以稽察专业人员、项目管理处室人员、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构组建三个人员库。根据《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省政府令第338号),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编制并通过省政府批准同意了2017年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

  (七)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及时转发国家关于双创、新旧动能转换、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政策文件,细化分解落实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全国首个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的战略部署,按照《浙江省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浙江省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推进示范区建设。先后编制了《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浙江省培育发展新动能的行动计划》《长三角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浙江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计划方案。

  三、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下设的办公室成员。落实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平台完备,流程通畅。我委高度重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内容更新工作,重视微信客户端信息发布。明确委办公室和各处室信息员,规定每天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构建了信息网络平台,开通了政务信息网,要求全省发改系统通过该平台报送信息。加强考核,定期对委门户网站更新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我委门户网站栏目信息的时效性。

  三是教育优先、监督全面。组织全委干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规定。分发挥投诉信箱、委主任信箱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专门制定了门户网站管理规定、公文上网发布程序等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安全检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保密审查原则,规定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既确保我委门户网站上网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又确保安全性。

  四、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委将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部署,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树立服务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在线平台2.0版应用;制定印发通俗易懂的标准化办事指南等文本,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业务流标准化建设;以“店小二”精神为企业提供全过程精准化代办服务;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和标准地制度;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加强投资项目信用监管;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制度保障。

  二是以委办公系统升级改造为契机,将“五公开”做实做细,进一步加强委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决策征求意见环节的公开工作,以事项流程为依托改造办公系统,实现意见征求、办理过程、公示评审和办理结果的自动公开。

  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文件,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做好我省相关文件的起草发布。

  四是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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