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13 来源:省发改委 浏览次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委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结及典型案例的通知》(发改办厅〔2015〕3413号)要求,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

(一)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在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按照省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的工作部署,梳理省发改委权力和事项清单,并将所有事项统一集中到省政府政务服务网,面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大家监督。牢牢抓住网络这个便捷高效的现代化手段,筑起内外交流的桥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把委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并通过政府公报、在线咨询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全方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 年,我委门户网站累计更新信息 26907 条左右,全文电子化率100%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98条左右,受理并办理依申请公开60余件,办理“ 省长信箱”、“主任信箱”、来访来信等信访件492件,接受电话、网络咨询4000多次,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因依申请公开引发了行政复议2件,目前一件正在等待省法制办作出决定,另一件正在办理。2015年我委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主动发声、主动宣传,邀请各类媒体参与我委承办的全省扩大有效投资暨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大会、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省重大项目银项对接会、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月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10余次,配合媒体宣传100多次。委领导多次参加重要外事宣传活动,专题召开省重点产业和历史经典产业发展新闻发布、特色小镇建设、PPP项目推介会、整体推进综合改革、审批制度改革等新闻发布会,多次接受中央和我省主要媒体记者采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围绕“四张清单一张网”,做好对接和公开。紧紧围绕省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任务,推进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权力事项与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全面对接,公开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事项信息,并在委门户网站显著位置、省政务服务网我委窗口公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审批事项的受理结果、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在我委审批系统、省政务服务网我委窗口上主动公告,并提供查询服务。积极推进政务开放信息资源工作,认真抓好省重点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服务网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当年度省重点项目信息(包括省重点项目建设名单、省重点建设预安排项目名单、新增省重点建设项目开工情况),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规范行政处罚信息公布流程,处罚信息委内审批发布后,由业务处室按照既定格式第一时间提供公布内容,技术支持人员逐项填报到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省发改委行政处罚信息。

2.继续改进和完善委门户网站。全面开展委门户网站普查工作,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要求,对网站运行情况进行多次核查做好网站整改。一是优化平台,通过人工监测与技术防范相结合,日常管理和应急管理相结合,对网站进行全面体检,理清无法保障更新的栏目,调整或更名“专业频道”、“综合频道”等30多个子栏目,精简了“处室之窗”中的50多个栏目,确保网站中无空白栏目、无长期未更新栏目,有效提升网站质量。二是强化内容。结合全国网站普查工作中提出的信息更新及时性、信息发布准确性、交流互动回应速度、服务信息实用性等要求,确保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强化委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做到委门户网站重要栏目信息更新时效性。

3.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 实现“信用浙江网”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对接,整合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相关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开设了全省统一社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15年全年,全省统一社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访问量达2467.7万次,查询量达19.9万次。完成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迁移到省电子政务云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建设完成全省统一信用信息数据库,截至目前数据库信息总量超过10亿条。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省政府332号令)要求, 起草了《浙江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承担了全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归集、清洗工作,并完成存量数据报送和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公示,累计新增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60003条。

(二)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随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下设的办公室成员。落实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会同省纪委派驻我委纪检组监察室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了全委干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和服务中,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发挥政府信息对公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是加强载体建设。我委高度重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内容更新工作。明确委办公室和各处室信息员,规定每天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构建了信息网络平台,开通了政务信息网,要求全省发改系统通过该平台报送信息。加强考核,定期对委门户网站更新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我委门户网站栏目信息的时效性。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我委始终把加强监督作为规范工作、阳光运行的有效抓手,充分发挥投诉信箱、委主任信箱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专门制定了门户网站管理规定、公文上网发布程序等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安全检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保密审查原则,规定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既确保我委门户网站上网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又确保安全性。

二、涉及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专项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0号)文件,明确我委牵头的信息工作要点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要求重点围绕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自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委一直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项目审批情况。除涉密项目以外,包括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在内的所有我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和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批准文件和项目信息均在省发改委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同时,按照今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制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5年本)》

在项目审批、核准网上社会公开的基础上,我委组织起草并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政府印发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5年本)》,进一步完善精简审批事项,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县贯通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纵横协同监管。认真执行《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进一步简化核准项目的审核内容、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对核准目录外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实行严格控制或禁止投资;对于核准目录外的备案项目,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及时做好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项目信息报送工作;为加强中央投资补助项目监管,及时报送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展情况月度信息。

(二)认真抓好省重点项目信息公开

省重点建设项目一经批准,就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省政府、省发改委等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当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

紧密依托省政府网站设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公开”专栏,构建了统一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与地方实际相结合,编制《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指导目录及实施要求》和《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共享目录及实施要求》,加强了重点项目和突出问题的公开力度;与项目实际相结合,通过建设“浙江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整合政府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系统、浙江省招投标管理系统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等业务系统,加强了投资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资金管理、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和信息公开力度;与招投标实际相结合,通过与“信用浙江”网互联互通、链接浙江省招标投标网等,加强了对建设项目招标、评标、中标信息的公开力度。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工程专栏覆盖率达到100%。同时,还为省级平台开发了“一站式”综合检索功能,实现了全省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综合检索,全省100%的省级部门专栏信息,100%的地市级专栏信息,100%的县区级专栏信息,已经实现了在全国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综合检索平台上共享查询。

(四)深化“阳光招投标”工程

按照“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工作目标,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意见》的要求,继续深化招投标“阳光工程”的实施。一是加强“阳光招投标工程”运行的制度建设。制订和完善了《省招标办信息报送考核办法》、《关于开设业务服务窗口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等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招投标工作公开透明,有效地规范了权力运行。二是拓展了电子技术运用手段。通过网络设备的更新和系统的完善,基本达到须公开内容的自动传输,做到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三是加大“阳光招投标工程”的公开力度。在去年专家入库意见公开和中标候选人业绩公示等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公开事项,增加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3天内,在浙江招标投标网等网站公示专家名单位和定量评审结果的内容,并在办事大厅设立评标过程的同步视频无声直播区。该举措有效防止了其他人员对评标活动的干扰,保证了评标专家独立、公正评审的权力,客观上规范了评标环境,同时也有效监督了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既增强评标专家的责任心,又强化了评标活动的公平和公正。今年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浙江省招标投标网和浙江省重大工程交易网已发布招标公告16308条、开标信息1041条、资格预审公示13条、中标候选人公示15173条、违法违规信息7条、投诉处理结果公示3条、合同备案603条、合同未备案229条,实现由行政监管部门的单一监督向市场各主体共同监督的跨越。

三、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发改委将按照国家、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既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又确保安全保密。树立服务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准确公开,使社会公平享受政府信息资源。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逐项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在安全保密的基础上,全面及时公布发展改革工作的各项信息,使公众了解发展改革工作动态。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公众掌握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享受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源。同时,加强对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树立执政为民理念、为民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的高度去认识,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四张清单一张网”的相关建设工作,实现与省政府政务服务网无缝对接。继续办好门户网站,按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质量提升、及时准确的要求,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四是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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