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通告

发布日期:2015-07-27 来源:浙江省物价局 浏览次数:

ZJSP42-2015-0028

浙  江  省  物  价  局

通    告

2015年  第1号

  《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已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现予以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颁发<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浙价法〔2010〕239号)同时废止。涉及本次定价部门发生变化的定价项目,在定价部门出台新规定前,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浙江省物价局

  2015年7月27日


附件下载: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12.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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