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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诚实立身、信誉兴业”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4 来源:省发改委 浏览次数:

各市文明委、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诚实立身、信誉兴业”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4年9月9日

 

浙江省“诚实立身、信誉兴业”主题活动

实施方案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座谈会精神,培育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经省委领导同意,决定在全省开展“诚实立身、信誉兴业”主题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号)文件要求,着眼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通过舆论宣传、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以个人为基础、企业为重点、政府为关键的现代诚信建设,将诚信精神融入社会生活,成为全社会自觉的行为规范。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充分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大力弘扬重信践诺的传统美德,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准则,传播现代诚信意识和诚信理念,宣传我省诚信建设进展和成效,宣传“信用浙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和各地各部门的生动实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个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旺、政府无信不威、国家无信不强的观念,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舆论氛围。

  1.组织新闻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在相关新闻网站和政务发布平台开设“诚信建设在浙江”专题专栏,发布、解读国家、浙江省有关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介绍“信用浙江”建设成就和进展情况,报道我省诚信建设各项工作和“诚实立身、信誉兴业”主题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宣传我省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工作成效。(由省文明办、省政府新闻办组织落实)

  2.深化理论研究。以理论研讨会等形式,对阿里巴巴集团、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等一批具有浙江特色、反映浙江企业诚信建设发展的典型进行样本研究,总结提炼其在构建网络、商务诚信体系和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方面的做法与经验,深入分析探讨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建立完善诚信建设制度的特点规律和方法路径,阐释好、宣传好、推广好其诚信体系建设的宝贵经验。(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组织落实)

  3.突出典型宣传。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主题的诚信红黑榜栏目。按照客观、真实、准确、权威的原则,邀请专家解读相关政策,宣传诚信红名单,报道浙江诚实守信的人物、企业、群体;曝光失信黑名单,揭露一批失信败德的反面典型案例,警示人们守住诚信底线,形成强大震慑效应。(由省发改委、浙报集团、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在线组织落实)

  4.加强社会宣传。一是在今年“9•20”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中,突出诚信建设内容,展示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展现全省市场、食品、旅游、交通等行业领域开展诚信建设活动成效。二是编写《浙江诚信故事》口袋书,以漫画、绘本的形式对浙江的诚信历史、诚信模范、诚信浙商的故事进行宣传。三是精心设计制作一批以诚信为主题,导向鲜明、通俗易懂、创意新颖的公益广告作品,广泛利用各类社会媒介进行传播,营造宣传诚信价值观的生活场景和社会环境,使人们在耳濡目染中自觉守信。(由省文明办组织落实)

  (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把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体现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各方面,以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业主群体、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诚信主题教育活动,着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培育诚信公民、塑造诚信企业、建设诚信政府,让重规则、守契约、讲信用、言必信、行必果的现代诚信意识深入人心。

  1.以机关公务员为主要对象,开展“诚信为民”主题教育。一是将诚信为民教育作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党政机关公务员牢固树立建设信用政府的理念,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增加政务透明度,以真心实意为民服务的高质量和高效率来取信于民。二是把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及在职培训内容,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在政务活动中守信践诺,不欺骗群众、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自觉维护政府公信、司法公信,成为社会诚信的示范者和践行者。(由省人力社保厅、省直机关工委组织落实)

  2.以企业主群体为主要对象,开展“信誉兴业”主题教育。一是各级企业管理部门把诚信教育融入企业注册登记、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税收征缴等对企业服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强化监督,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欺诈、不制假售假、不偷税漏税、不偷工减料。二是各类企业把诚信教育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石、提升综合竞争力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融入企业职工岗位培训、绩效考核和企业文化活动,开展全员诚信教育,使诚信成为企业职工的基本规范,把诚信作为企业发展兴旺之道,既抓产品,又抓人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竞争力和展示自身形象的“金名片”。(生产领域由省经信委牵头,流通领域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工商局、省工商联组织落实)

  3.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开展“诚实立身”主题教育。一是切实用好浙江省中小学德育地方教材,落实《浙江省中小学学科教育中德育指导纲要》,把诚信作为德育重点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引导青少年学生诚实为人、诚实做事、诚实立身。二是把诚信表现作为学生思想道德评价的重要内容,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不说谎、不作弊、不造假的习惯。三是与“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争当“美德少年”等道德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利用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开展诚信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做到心底真诚、行为守信,成为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诚信公民。(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组织落实)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以市场、食品、旅游、出租车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广泛开展“诚实立身、信誉兴业”主题实践活动,把诚信建设与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结合起来,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在实践中吸引群众自觉参与,引导人们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形成“我诚信,你放心”的职业价值观。

  1.在市场经营领域开展“诚信创建”活动。一是开展争创“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工商户”、“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活动,鼓励全省广大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诚信建设,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在全省开展“创建诚信示范市场”活动,突出市场诚信教育、诚信经营规范、信用建设管理、消费者权益维护等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水平,培育市场诚信文化,让广大人民群众消费放心。(由省工商局牵头落实)

  2.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开展“诚信做食品”活动。一是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从业人员增强社会责任感,以道德良心做放心食品。二是加强对食品批发企业的监管力度,推出一批建设电子监管追溯系统的示范企业。三是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落实)

  3.在旅游行业开展“诚信经营、文明导游”活动。在旅行社、景区及导游等从业人员中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旅游行业诚信建设,着力规范旅游市场,创造文明和谐旅游环境。加强监督考核,坚决打击、制止“零负团费”、无证导游和低价恶性竞争等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设文明、规范、和谐、有序的旅游市场,让广大人民群众旅游放心。(由省旅游局牵头落实)  

  4.在出租车行业开展“诚信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出租车诚信服务体系,加强出租车行业规范管理和监督,制定出台出租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完善对出租车企业、逐步推进对个体出租车经营户和出租车司机的等级评定,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促进诚信经营,杜绝拒载、甩客、故意绕道、强行拼车、服务态度差、行车不文明等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打车放心。(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落实)

  (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把道德伦理的柔性规范与法律的刚性约束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信用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市场体系相配套的信用制度,形成不能失信、不愿失信、不敢失信的体制机制,使诚信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1.加快诚信法规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完成《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使用条例(草案)》,力争纳入省人大2015年一类立法计划。二是编制出台《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加快推进“信用浙江”建设的意见》。三是制订《浙江省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全省统一的失信黑名单数据库,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由省发改委牵头落实)

  2.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一是继续完善全省信用信息归集目录,规范信息编码,明确信息来源、更新频度和公开类别,进一步扩展信用信息征集范围,切实提高信用信息质量。二是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到2014年底,实现在70%的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到2015年底,实现100%查询。三是做好“信用浙江”网与“浙江政务”网的对接,早日形成覆盖全省政府、企业、自然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五位一体”的统一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信用信息成果应用提供更好的支撑。(由省发改委牵头落实)

  3.完善督促考核机制。一是建立信息归集督促通报机制,约束各相关部门及时、全面报送各类信用信息,有效消除信用信息“壁垒”、“孤岛”,破除利益隔阂。二是加强对各地各部门信用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各部门各地区信用系统整合,建立任务推进情况通报制度,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三是将诚信建设制度化成效作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信用建设的考核机制。(由省发改委牵头落实)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诚信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基础工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诚信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诚信建设重大问题,着力抓好诚信建设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点项目,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引向深入。

  2.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文明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依据业务范围,以主人翁的姿态扎扎实实推进诚信建设,把分内的工作做好、做细、做到位。同时,勇于承担,不推诿、不懈怠、不扯皮,坚决克服重制度制定、轻制度落实,重部门利益、轻协调配合的现象,形成诚信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注重实际实效,创新载体方法。要把开展诚信主题活动与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的实际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集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精心设计吸引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实践载体,创新工作方法,使诚信建设深入群众、贴近群众,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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