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SP42-2015-0053
浙价费〔2015〕250号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温州肯恩大学开展学生住宿
自主收费试点的通知
温州肯恩大学:
你校《关于二标段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温肯大〔2015〕19号)收悉。鉴于你校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校舍建设标准及运行成本与普通高校区别较大,经省政府同意,批准你校作为中外合作办学高校住宿收费改革试点,可在严格核算住宿成本(剔除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根据成本自主确定住宿收费标准,执行前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上述规定自2015年12月25日起执行。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