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温州肯恩大学学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复函
温州肯恩大学:
你校《关于要求审批学费标准的请示》(温肯大〔2014〕13号)、《关于要求审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温肯大〔2014〕14号)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育模式及办学成本,同意你校举办的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经济学(国际会计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方向)、英语(国际英语教学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全日制本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全日制本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0元。
二、核定你校培训中心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借住温州大学学生宿舍楼的学生住宿费按照温州大学相关住宿费标准收取。
三、你校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政府非税收入收费票据,资金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你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本复函自2014年秋季招生起执行,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