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州市共成功发行企业债券5只,发行金额44亿元,分别是12南浔债10亿元、12升华债5亿元、12环太湖债12亿元、12长兴债10亿元和市城投二期7亿元,其中12升华债的成功发行,实现了湖州市民企发债零的突破。湖州市企业债券的发行只数和金额分别占全省的12.8%和12.2%,在全省排名第四。5只债券期限均为7年期,利率除12南浔债为8.15%外,其余四只均在6.2-6.8%之间。
近年来,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改善社会民生,市发改委始终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引导相结合、提升增量与扩充存量相结合、扩大发行规模与优化发行结构相结合,通过强业务指导、重沟通衔接和抓监督管理三项举措,有力地推动企业债券融资工作开展。共发行企业债券12只,累计募集资金136亿元。
一是强业务指导,发债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发改委自身职能,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区做好发债主体选择,除传统的市(县、区)城投类,及时把握国家政策导向,积极推进民企发行产业债,升华集团于今年发行5亿元企业债,是我市首家民企发债。同时在募集资金项目选择上积极提出合理建议,大力协调项目审批服务,使募集到的资金能真正用于迫切需要建设的项目上。二是重沟通衔接,发债规模逐年增长。根据融资主体需要,一方面加强与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沟通衔接,另一方面也注重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特别是在确定申报发行计划、开展资料准备和上报审核材料等过程中,及时向省发改委汇报有关过程,以取得省改委和国家发改委的最大支持。2007-2010年期间,全市每年发行1只债券,2011年以来,发债规模明显快速增长,从2011年3只32亿元到2012年的5只44亿元。三是抓监督管理,资金合理安全使用。根据企业债券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会同财政、国资等有关部门对已发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定期开展调研,提出资金使用的合理化建议,使大额债券资金使用尽力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同时,严格要求和督促各融资平台按照募集资金的用途规范使用,不得移作他用,保障资金的使用安全。
“十一五”以来,债券融资取得的百亿元的大额、长期、低成本资金,有力保障了湖州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了高速公路、污水管网、爱山广场建设和衣裳街区改造等一批基础配套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效地改善了区域发展环境。此外,企业债券募集资金还有相当一部分用于老城区棚户区的拆迁改造、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的建设、农民拆迁安置房的建设以及城乡饮用水的改善等项目,通过这批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改善了社会民生。(湖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