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2-11-01 来源:浙江省物价局 浏览次数:

浙价费〔2012〕294号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商请核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浙安监管培函〔2012〕23号)悉。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设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考试费项目的通知》(浙财综〔2012〕30号)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核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理论考试费标准为40元/人;实际操作考试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除上述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考试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12年11月15日起执行。

附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实际操作考试费收

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2012年10月16日

附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

实际操作考试费收费标准

序号

工种类别

收费标准(元/人)

1

 电工作业

210(低压)

260(高压)

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250

3

 高处作业

200

4

 制冷与空调作业

210

5

 煤矿安全作业

290

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250

7

 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260

8

 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210

9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250

10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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