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中心镇发展改革
发布日期:2010-12-02
来源:城乡体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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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会议后,慈溪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系统学习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政策文件制订和小城市培育试点申报工作,加快落实小城市改革发展各项举措,全省会议精神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
一、及时传达贯彻全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中心镇发展改革
慈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专门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全省中心镇发展改革暨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工作。在充分研究酝酿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申报工作。围绕省政府中心镇发展改革的文件和3个征求意见稿,组织各中心镇和相关部门进行学习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使各部门较好地掌握了中心镇发展改革的主要方向和工作重点。市级层面上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卫星城市建设及龙山镇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发展改革局局长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召开观海卫镇卫星城市建设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和推开观海卫镇卫星城市建设。
二、完善改革扶持政策,强化中心镇和卫星城市发展活力
根据全省中心镇发展改革暨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慈溪市中心镇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制订了中心镇改革发展和小城市培育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一是在中心镇改革发展方面,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心镇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周巷镇全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重点在财政体制、用地支持、管理权限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按照省《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举措,重点推进强镇扩权、规划体制、财政投资、土地管理、户籍制度、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二是在卫星城市建设方面,出台了《关于推进观海卫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卫星城市的决定》、《关于推进市级部门行政管理权限向观海卫镇延伸下放的意见》、《观海卫镇和龙山镇机构设置等有关事项调整方案》等政策文件,从产业发展、城市规划建设,公共管理服务、城市发展机制等各方面着眼,努力提高观海卫、龙山、周巷等中心镇的管理调控能力。三是在财政扶持政策方面,建立完善适应中心镇培育和发展的财政体制,对于中心镇范围内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和规费扣除按规定上缴上级部分外,地方留成部分向中心镇适度倾斜;宁波市财政补助我市中心镇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市财政以1:2的标准进行配套;中心镇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优先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并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市政府每年单独列出一定数量的计划内用地指标,专项用于中心镇发展;适度调低中心镇农保率,中心镇农保率标准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建立市土地储备中心分中心等,努力为中心镇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落实发展改革举措,推动中心镇和卫星城市加快发展
按照省、宁波市关于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卫星城市发展的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内设机构优化设置、行政管理权限延伸下放和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等工作,努力为中心镇和卫星城市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一是优化中心镇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调整中心镇机构设置,设立国土规划环保局、市地方税务局分局、综合执法局、公共资源交易和审批服务中心。其中,国土规划环保局在相应区域内行使相当于县(市)一级的国土、规划、环保服务与监管职能,局长由中心镇分管镇长兼任。市地方税务局中心镇分局与中心镇财政局合署办公,分局领导与镇财政局领导相互兼任。综合执法局为中心镇受委托执法和协调开展联合执法的综合性协调办事机构,其机构规格相当于镇综合性办事机构的规格,局长(中队长)由中心镇分管领导兼任。中心镇公共资源交易和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定职能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证照办理、农技和社会事务服务等审批便民服务,履行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权转让等职责。二是扩大中心镇行政管理权限。按照“充分放权、依法下放,突出重点、一步到位,权责统一、有序交接”的工作原则,把关系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服务民生的规划实施权、投资审批权、土地出让权、财政预算和财政政策制定权、城市综合执法权等部分县(市、区)一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到位。市行政管理权限向中心镇下放主要是(非)行政许可权(包括服务事项)和行政处罚权,目前涉及下放(非)行政许可权(包括服务事项)的有26个部门,可以下放的权限有528项;涉及行政处罚权的有24个部门,可以下放的权限有68项。形式上,法律法规无禁止委托的都实行委托,法律法规禁止委托的通过向中心镇延伸机构行使批准和管理权,实现该放的权限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一步到位。市级部门在放权的同时,把相关人员下派到中心镇工作,接受中心镇统一管理,同时加强对下放权限行使情况的监管,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三是积极推进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在龙山镇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以“三集中、三置换”为改革总体思路,形成“1+11”改革框架文件体系,重点探索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机制,建立统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逐步整合地方性养老、医疗、失业、社会救助和就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社会保障制度;探索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业户籍人员“农转非”。
四、加大城市规划建设力度,着力构建现代城市发展格局
坚持把新型城市化作为发展的重要方向,把中心镇和小城市建设作为新型城市化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一核三星”城市发展格局。一是加强规划引导。坚持以规划为先导,根据环杭州湾城市群南翼重要节点城市和宁波都市区北部中心的城市总体定位,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提出“一核三星”的市域空间布局设想,其中“一核”指中心城区,“三星”指周巷、观海卫、龙山三个卫星城市,突出了中心镇和小城市在“十二五”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同时,在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中,充分考虑中心镇发展的实际需要,尽可能满足中心镇发展的空间需求和要素需求,努力为中心镇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二是加快建设步伐。制定出台周巷、观海卫、龙山三个中心镇改造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实施“镇改城”行动。按照计划,三年内三个中心镇将投入250亿元资金用于城镇化建设,建成区面积将从原来的30平方公里扩大至45平方公里。三是加快产业发展。着眼于构建支撑卫星城市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加快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转变,通过建设产业集聚区、引进优势项目、发展新兴产业、培育现代市场主体等途径,逐步实现家电、轴承、化纤等10多个块状产业的转型提升,三年内三镇将计划新建创新型工业项目和优质服务业项目上百个,总投入超过150亿元,小城市经济实力将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