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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进一步落实八项举措加快推进中心镇发展改革

发布日期:2010-11-26 来源:城乡体改处 浏览次数:
全省中心镇发展改革暨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后,宁波市立即组织学习赵书记、吕省长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以八个“进一步”的的举措,推进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整合宁波市现有的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建设分设的领导小组,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强化工作的连续性和协调性,增强对中心镇和小城市发展改革的领导力、协调力和执行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出台扶持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宁波市将组织专门力量,加快起草,完善出台贯彻落实政策,进一步明确中心镇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改革举措和保障措施,并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及时出台配套政策。 三是进一步做精做优规划。从宁波大都市体系全局的高度,进一步优化宁波城市体系规划,把小城市作为城市体系的重要环节进行功能定位。要求各小城市试点镇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做高品位、做优功能,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力求在规划建设方面实现由乡镇到城市的跨越。 四是进一步研究扩大民间资本对小城市、中心镇建设的投资。宁波市已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小城市、中心镇建设调研试点推进工作协调小组,下一步将作专题调研,加快研究出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小城市、中心镇建设的政策意见。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小城市和中心镇重大项目的谋划。将小城市、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等项目作为宁波市“十二五”重大项目谋划的重点。据初步统计,全市22个省级中心镇“十二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将超过2500亿。 六是进一步强化对小城市、中心镇干部的培训。宁波市已将实施小城市试点镇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全市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总体计划,下一步将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考察交流、脱产学习、挂职任职等形式,切实提升小城市、中心镇干部部队伍的素质。 七是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2010)1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中心镇扩权改革力度,创新开发建设体制、社会服务机制、户籍制度、规划体制、要素保障机制,全面激发中心镇发展动力和活力。 八是进一步加强对小城市和中心镇的评价考核。进一步完善小城市试点镇和中心镇的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市政府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激发小城市试点镇和中心镇的发展动力和综合实力,加快宁波市城镇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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