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莱莉、韩秀聪、应真、雷鸣、贾焕翔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扩围实施“两新”政策至鞋服消费品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委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在省政府实施提升消费专项行动中,参照全国实施的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将支持范围扩大至鞋服消费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我省的纳税光荣大户和浙江制造品字标品牌鞋服类产品的,给予一定补贴,并持续推行“消费券”政策,增加消费类商品的“消费券”频次。 | 为大力提振消费、提振市场信心,我省于1月8日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全年拟举办促消费活动2000场以上,持续加大促进消费政策支持力度;3月16日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0号),实施提升消费品质等七大行动,截至5月底,全省新增“浙江制造”认证企业241家,认证“浙江制造”产品355个。同时,我省正在优化调整“消费券”政策,进一步丰富消费券品类、优化发放对象和核销方式,2025年1-4月,全省已发放各类消费券额度超18亿元,其中含鞋服类产品的商超消费券额度达3.58亿元。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大消费提振力度,指导各地加大消费券发放频次和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我省城乡商业设施等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消费信贷产品,全面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
2 | “两新”政策中扩围支持鞋服消费品购新。 | 我省高效高质承接国家“两新”政策,第一时间出台《2025年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浙发改环资〔2025〕17号),按照国家政策支持方向开展家电、家居、汽车、电动自行车等以旧换新补贴。同时,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向上争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进一步扩围,向国家相关部委提出扩围支持鞋服消费品等建议,国家层面明确鞋服消费品不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下一步,省级有关部门将继续积极对接国家部委,争取更多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债资金向浙江倾斜,助力我省优势产品销售、优势产业发展。 |
3 | 引导我省政府采购优先购买浙江优势产业的产品。 |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我省积极打造全国统一大市场先行区,先后出台《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等法规政策,规定政府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规定,不得以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依法保障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在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全力展现浙江担当。 |
感谢你们对提振消费、“两新”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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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环资处 李成蹊;联系电话:0571-87057386。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