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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5-38769 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25-06-26
文件编号:浙发改建〔2025〕277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温20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1 16:13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王小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县建设国家级资源循环再生塑料示范区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推动我省区域资源循环体系完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推动落实。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完善产业规划布局,建议省经信厅进一步加大再生塑料产业发展支持力度,争取在苍南创建国家级资源循环再生塑料示范区,支持在苍南规划建设循环再生塑料特色产业园区。

省级经信部门高度重视企业与产业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前期已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方面,推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省经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合理布局再生资源产业园、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及分拣中心;围绕废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废弃油脂等主要再生资源,培育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强再制造产品认定与推广应用。另一方面,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加强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培育和动态管理;推进“蓝色循环”模式创新深化和扩面提升,制定《海洋塑料废弃物回收可追溯管理规范》。

下一步,省经信厅将积极加大再生塑料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支持地方创建国家级资源循环再生塑料示范区,引导塑料制品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培育发展新产品新业态,鼓励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符合“新消费”潮流的再生塑料产品,组织地方举办内外贸一体化对接会,推动再生塑料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2

加强技术创新支持,建议省科技厅设立专项科研基金,开展废旧塑料回收循环利用技术和绿色塑料生产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省级科学技术部门以科技创新持续提升废旧纺织品资源化利用技术供给能力,前期已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方面,强化关键技术研发支持,2022年以来,围绕废旧纺织品分拣识别、再生利用等方向,省科技厅部署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带动企业研发总投入超6693万元,支持有关材料绿色降解与回收装备研发与制造;支持浙江大学等机构聚焦废旧纺织品再生精制技术及其高值化产品开发,废弃聚酯,聚合物膜高效循环利用技术等开展研究。另一方面,持续完善创新平台布局,建设全省丝绸与蚕丝蛋白新材料重点实验室、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创平台;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组织攻克大丝束碳纤维多维编织复合材料及其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生物可降解聚酯纤维制备关键技术等。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加强废旧纺织品及塑料循环利用领域关键技术研究,支持苍南等地的相关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同时,继续支持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创平台提升质效,开展再生纺织品工艺装备集成创新。

3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议省经信厅研究制定支持循环再生塑料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省级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动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苍南县回收循环利用和设备更新项目,已成功为苍南高值化利用海洋废弃物年产6万吨工程塑料项目等3个项目争取到15430万元国家资金;正在为成衣智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合计申报资金需求9739万元。省经信厅印发实施《浙江省现代家具与智能家电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引导企业采用循环型、低碳化生产方式,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与环保原料,同时引导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激发企业绿色制造的内生动力,推动行业、集群、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省商务厅组织有关地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布局规划编制,将回收网络布局规划纳入属地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持续推进分拣中心建设,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分拣中心建设用地,逐步满足废塑料回收场地需要,其中已将苍南县县城再生资源分拣中小纳入用地保障范围。省市场监管局制订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浙市监评〔2025〕4号),指导苍南县再生加工纤维及其制品产业纳入第二批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帮助企业有效导入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下一步,省级有关部门将持续加大回收循环利用产业支持力度,按计划推进分拣中心建设,积极培育区域性回收龙头企业,提升回收行业规模化、规范化水平。同时,积极指导苍南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促进提升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持有需求的苍南县再生塑料企业全量进入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和质量认证赋能,推动循环再生塑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4

营造绿色消费氛围,提高消费者对再生塑料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在政府公共采购中,可优先采购循环再生塑料制品。

省级有关部门积极营造绿色消费氛围,《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夯实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法治保障,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发“浙江碳普惠”应用,上线全省公众自愿减排公益性平台微信端APP“浙碳宝”;依托“浙碳宝”数字化应用载体,开发低碳出行、绿色消费等20余个低碳场景,健全积分运行和权益激励机制,引导全民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已安排9004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苍南县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助力激发绿色消费潜力。同时,省级有关部门积极落实促进绿色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我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占同类产品采购在80%以上。

下一步,省级相关部门将优化迭代浙碳宝数字化应用,开展绿色消费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公众优先使用再生塑料制品,增加其对再生塑料制品的认可度,并在政府采购中积极推动符合优先采购条件的绿色塑料产品使用。

感谢您对我省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和发展改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https://fzggw.zj.gov.cn),了解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人:环资处李成蹊;联系电话:0571-87057386。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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