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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5-38759 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25-06-26
文件编号:浙发改建〔2025〕276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金1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6-26 16:51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郑公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推动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对全省新能源汽车规划进行统一布局

一是2024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91.2万辆,同比增长46.4%,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营收突破万亿元,同比增长19.5%,增速位列我省15个特色产业集群第一。二是20254月,经省政府同意,2025年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要点已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

下一步,支持整车企业加强新能源车型研发,提升品牌竞争力,扩大在浙新能源汽车产量。推动吉利义乌工厂等生产基地导入新车型,支持零跑金华金东产业园建设。

2

提升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品牌影响力

一是整车制造规模明显提升,2025年1-5月,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41.1万辆,同比增长50.4%。二是头部车企竞争力明显提升。吉利控股1-5月新能源汽车销量71.6万辆,同比增长115%;零跑汽车加快从造车新势力中突围,1-5月销量17.4万辆,位列全国造车新势力第一。

下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支持金华等优势地区承办新能源汽车产业大会,不断放大浙江省汽车影响力。

3

省级层面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未来赛道的布局

一是2025年,全省已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省重大科技项目18项,投入省级财政资金9100万元,带动企业投入近4亿元,支持吉利、正泰、瑞浦兰钧、杰华特等企业在自动驾驶、固态电池、绿色能源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其中企业牵头承担17项(占比94%)。二是2024年,省经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已印发《未来产业先导区财政专项激励实施指南》,将氢燃料电池纳入专项激励支持范围。

下一步,支持和推动新能源汽车领域创新发展。围绕氢能、固态电池、智能网联等重点方向,加强省重大科技项目部署力度,支持金华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承担攻关任务。支持零跑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及优势科研机构,聚焦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鼓励符合条件的氢燃料电池项目积极申报未来产业先导区财政专项激励。

感谢您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汽车发展处李嘉欣;联系电话:0571-87055053。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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