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宁波加快推进至省域“1小时交通圈”建设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我省重大铁路项目规划建设工作、促进我省铁路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交通集团、宁波市政府,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恳请省发改委建立省级层面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沪甬高铁、甬台温高铁、甬金高铁、杭甬城际(磁悬浮)等项目规划建设工作,并及时响应宁波需要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 | 我省高度重视铁路建设工作,近年来不断完善铁路建设协商机制,并已取得积极成效。具体包括:一是不定期召开路省高层会谈,会同铁路方明确重大项目建设时序、资金筹措方案以及其他事关铁路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二是建立浙闽赣、苏浙皖等跨省协商机制,轮值召开协商会议,共同推进跨省域铁路项目前期工作。三是调整设置省铁路建设联席会议,并组建常务副省长牵头的全省铁路建设工作专班,体系化推进铁路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四是创新建立全省铁路项目建设协调例会机制,按照分层分类分级原则,建立问题收集、分办、协调、督办、销号的全流程、闭环式工作路径。 我委支持宁波市研究沪甬跨海通道、甬台温高铁、甬金高铁、杭甬城际(磁悬浮)等项目规划建设工作,下一步将加强工作指导,并利用各类协调机制及时协调明确项目规划建设事宜。若项目建设确实必要且可行,将会同地方政府共同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铁集团等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支持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并有序推进前期工作。 |
感谢您对我省铁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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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铁路发展处 沈伟权;联系电话:0571-87052911。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