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1号)要求,现将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的浙江省2025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5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
联系人:韩荭芳;联系电话:0571-81050425。
附件:浙江省2025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项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索引号: | 002482031/2025-38687 | 组配分类: | 重要公告 |
发布机构: | 省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关于浙江省2025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项目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1号)要求,现将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的浙江省2025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5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
联系人:韩荭芳;联系电话:0571-81050425。
附件:浙江省2025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项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