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1号)要求,现将我省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节能降碳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至4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反馈。
联系人:周瑞,0571-87051790(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孙含龙,0571-87052886(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附件:浙江省节能降碳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