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12号)《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5号)《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经各市梳理报送,形成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用能预算管理名单(2025年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19日至2月26日。
联系人:刘小莉;联系电话:0571-87052721;
传 真:0571-87050351。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
索引号: | 002482031/2025-00037 | 组配分类: | 重要公告 |
发布机构: | 省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5-02-19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用能预算管理名单(2025年版)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12号)《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5号)《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经各市梳理报送,形成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用能预算管理名单(2025年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19日至2月26日。
联系人:刘小莉;联系电话:0571-87052721;
传 真:0571-87050351。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