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交通局(委):
按照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要求,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省交通厅报告。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索引号: | 002482031/2009-32408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省发展改革委 | 生成日期: | 2009-04-20 |
文件编号: | 浙价服〔2009〕119号 | 统一编号: | - |
有效性: | 废止 |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交通厅关于修订《浙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交通局(委):
按照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要求,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省交通厅报告。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