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缩小“三大差距”主攻方向,省发展改革委区域协调(共同富裕促进)处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共富市集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背景下,我省各地在市集的基础上融入“共富”元素,通过为低收入群众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减免摊位费、带动村居民家门口就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助力共同富裕。共富市集既能够促进消费,又能发展地方特色经济,还能解决就业推动“扩中提低”,有必要在更高层面出台具体的政策意见和支持举措,推动共富市集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12项支持政策举措,包括加快推动共富市集建设、优化市集规划布局、分类指导突出特色、提升市集管理服务水平、鼓励带动重点群体就业、积极引育市集运营主体、推动建立健全产销合作体系、支持开展慈善志愿服务、提升市集就业群体技能、加强共富市集品牌建设、强化要素精准赋能、建立健全示范推广及激励机制。
(一)加快推动共富市集建设。本条主要明确了共富市集的内涵特征和发展目标。以三个 “更加注重”和“三味”界定了共富市集的内涵。并提出力争到2027年,实现“百千万”的共富市集目标,即打造百个具有全省示范引领作用的共富市集;每年策划举办千场特色市集活动;每年带动重点群体人均增收万元以上。
(二)优化市集规划布局。本条主要明确将共富市集纳入相关规划体系,科学合理布局。同时,鼓励充分利用各类公共空间、闲置空间开办共富市集。
(三)分类指导突出特色。本条主要明确了共富市集的组织形式,即“长期性+周期性”“固定场地+流动摊位”等形式。同时,将共富市集分为乡村型、社区型、街区(景区)等三类,引导各类市集走好个性化、差异化发展之路。
(四)提升市集管理服务水平。本条主要明确共富市集实行备案开办制,同时进一步简化夜间市集准入及证照办理相关流程手续。此外,鼓励引导各地各部门加强共富市集基础设施、相关配套设施和数字化平台等保障。还提出将市集消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监测体系的创新探索。
(五)积极引育市集运营主体。本条主要明确了引导国有企业、强村公司等主体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多种经营模式参与共富市集的建设和运营,并鼓励专业公司和龙头企业的引入。同时,提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免费开放内部场地,为市集运营创造条件。此外,还强调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作用,以及通过建立市集服务发展联盟来提升市集运营的专业化水平。
(六)推动建立健全产销合作体系。本条主要阐述了将山区海岛县的市集合作纳入山海协作工作,推动市集与电商平台的合作以打通线上销售渠道,并鼓励城乡市集建立合作关系,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品牌消费。同时,还提出了共富市集与“共富工坊”的一体推进,以实现市集与工坊的互惠共赢。
(七)鼓励带动重点群体就业。本条主要从强化市集临时用工和灵活就业信息共享、加大公益性岗位供给以及设置一定比例的爱心免租摊位、日租式摊位等各种公益性共富摊位等方面,支持带动重点群体就业。
(八)支持开展慈善志愿活动。本条主要明确了通过市集搭建桥梁,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引导优质商户和爱心企业以“商业+志愿+慈善”的形式参与市集,为居民提供多元服务。同时,鼓励居民个人和组织自愿捐赠市集义卖所得,以促进慈善公益的良性循环。
(九)提升市集就业群体技能。本条主要提出了为市集就业群体提供创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服务的措施,旨在培养“市集经纪人”“市集主理人”等人才。同时,还探索了更合理的收益机制,并支持相关技能人才的培养和资格认定。
(十)加强共富市集品牌建设。本条主要强调了丰富“市集+”消费场景,鼓励结合地方特色举办促消费活动,并加强市集品牌的培育和推广。通过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影响力,以品牌效应带动共富市集的发展。
(十一)强化要素精准赋能。本条主要提出了设立共富市集发展专项资金、将符合条件的市集纳入相关支持范围、提供创业支持等资金和政策措施。同时,还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市集创业主体提供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降低创业成本和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十二)建立健全示范推广及激励机制。本条主要明确了建立健全共富市集评价标准,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同时,支持各地开展试点探索,并将共富市集建设情况纳入共同富裕专项考核评价体系。此外,还强调了弘扬勤劳创新致富精神,广泛宣传典型市集和优秀代表,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解读单位: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张琪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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